靖江市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日期:2026-08-18 17:38
信息来源:靖江市教育局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850元/学期。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孤困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独自生活困难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提供专项补助,专项资金用于减免孤困学生伙食费、课后服务费、校服费等相关教育收费。
1.对由靖江市各人员认定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提供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含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等六类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在校就餐补助。补助标准为:每餐补助12.5元,根据学校提供就餐次数按学期据实结算,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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