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日期:2026-08-21 17:37
信息来源:靖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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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政府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一般在800~1200元之间。
02


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

资助对象:

(一)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二)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
(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含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凭相关证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全免。
(2)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消防队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凭相关证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减收143元/生·月(715元/生·学期)。
03


孤困学生补助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孤困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独自生活困难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提供专项补助,专项资金用于减免孤困学生伙食费、课后服务费、校服费等相关教育收费。


04


本地政府资助

1.对由靖江市各人员认定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提供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含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含孤独症)等六类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在校就餐补助,含早、午、晚点和午餐,每天补助10元,根据学校提供就餐次数按学期据实结算,打卡发放。

2.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或经市教育局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采购校服及教辅资料,免费配发给学生本人。



温馨提示

1.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网站(http://jsxszz.jse.edu.cn/pros_jszz/s/wxbiz/getZzZc)在线填写;申请孤困补助的学生也需同时向学校申请,由学校认定后方可享受。不用盖章或村委、街道开具证明,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2.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家长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家长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家长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