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日期:2026-08-21 17:37
信息来源:靖江市教育局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对象: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孤困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独自生活困难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提供专项补助,专项资金用于减免孤困学生伙食费、课后服务费、校服费等相关教育收费。
1.对由靖江市各人员认定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提供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含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含孤独症)等六类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在校就餐补助,含早、午、晚点和午餐,每天补助10元,根据学校提供就餐次数按学期据实结算,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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