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日期:2026-08-19 17:36
信息来源:靖江市教育局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其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的资助标准提高为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0元。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孤困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独自生活困难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提供专项补助,专项资金用于减免孤困学生伙食费、课后服务费、校服费等相关教育收费。
1.按规范程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包括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减免课后延时服务费。减免标准:300元/学期。
温馨提示
1.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申请表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网站(http://jsxszz.jse.edu.cn/pros_jszz/s/wxbiz/getZzZc)在线如实填写,不用盖章或村委、街道开具证明,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申请孤困补助的学生也需同时向学校申请,由学校认定后方可享受。
2.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学生或家长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或家长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
靖江市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下一篇:
靖江市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