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是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学校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1800~2800元之间分档发放。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孤困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独自生活困难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提供专项补助,专项资金用于减免孤困学生伙食费、课后服务费、校服费等相关教育收费。
1.对由靖江市各人员认定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提供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含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等六类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在校就餐补助。补助标准为:每餐补助 12.5 元,根据学校提供就餐次数按学期据实结算,打卡发放。
2.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或经市教育局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采购校服及教辅资料,免费配发给学生本人。
温馨提示
1.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网站(http://jsxszz.jse.edu.cn/pros_jszz/s/wxbiz/getZzZc)在线填写;申请孤困补助的学生也需同时向学校申请,由学校认定后方可享受。不用盖章或村委、街道开具证明,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