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医保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26-05-22 16:20
信息来源:靖江市医保局


1、泰州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答: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第一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个人网厅确认银行账户等关键信息,第二步参保人登录“江苏医保云”APP,点击“办事大厅”—“我要办”—“生育报销”,选择“生育津贴支付”,上传结婚证、准生证(生育登记证明/生育服务证明)、病历资料、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并提供联系方式。



2、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津贴多久能完成发放?

答:医保经办机构在其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且职工提供完整准确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一次性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3、省内流动就业人员在本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医保关系能否转入本市并享受本地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答:省内流动就业人员在本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若在退休前在本市有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记录,可将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到本市,符合本市医保退休的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若在退休前在本市没有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记录,则不可将医保关系转移至本市。



4、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时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应满足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