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解答 • 学前教育篇
发布日期:2024-10-11 11:07
信息来源:靖江市教育局
01问: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以申请哪些资助?
教育局王振宇副局长答:政府资助和保育教育费减免。
02问:哪些孩子可以申请享受政府资助?资助的标准是多少?
教育局王振宇副局长答: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一般在800-1200元之间。
03问:哪些孩子可以享受保育教育费减免?减免的标准是多少?
教育局王振宇副局长答: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含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凭相关证件,保教费全免。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消防队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凭相关证件,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照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的50%予以减免。
04问: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还有哪些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教育局王振宇副局长答:对由靖江市各人员认定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提供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含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等六类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在校就餐补助,含早、午、晚点和午餐,每天补助 10元(按学期据实结算,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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