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解答 • 义务教育篇
发布日期:2024-11-08 11:09
信息来源:靖江市教育局
01 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有哪些资助政策?
教育局王振宇副局长答:主要是“两免一补”,即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02 问: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免除学杂费?
教育局王振宇副局长答: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03 问: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对象是哪些学生?
教育局王振宇副局长答: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04 问:生活补助发放对象是哪些学生?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教育局王振宇副局长答: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的资助标准提高为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0元。
05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有哪些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教育局王振宇副局长答:1.按规范程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包括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减免课后延时服务费。减免标准:300元/学期。2.对由靖江市各人员认定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提供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含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等六类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在校就餐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阶段:每天仅午餐,每天补助10元;初中阶段:每天两餐,每餐补助 10.5 元(按学期据实结算,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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