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审计局关于对市水利局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0 15:04
信息来源:靖江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靖江市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5月10日,对市水利局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靖江市季黄河整治工程于2022年7月经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2022〕40号)批复建设,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新建护岸、堤防加固等。批复概算总投资3724万元。该工程由仪征市水利工程总队实施,工程于2023年2月15日开工,2023年11月28日完工。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水利局对该工程建设过程管理较为规范,但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相关审批手续未到位,勘察设计不具备招标条件。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时间(2021年5月)早于立项审批通过(2022年7月)时间,且招标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未落实。

2.项目法人制度执行不规范。审计调查发现:(1)2022年8月市水利局成立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在履行水利建设管理相关行政职责的同时,担任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2)未建立项目法人考核制度,实施过程中也未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

3.施工单位未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经审计现场查看发现,部分坡面未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清杂和修整,坡形也未达到设计要求。

4.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该项目设计坡面采用草籽护坡,经审计现场查看发现,部分区域被当地村民种植农作物,或已被破。

四、审计建议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审计结束后,市水利局依据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开展了整改工作:一是制定了项目法人考核制度;二是进行了清杂和修整及草籽护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