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24-284号)
发布日期:2024-07-02 17:11
信息来源: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24-284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靖江市新桥镇新柏村四组与三兴村交界处一约300米长河道,淤塞不畅,水面漂浮垃圾,水质黑臭,附近西八字桥圩及川夹圩住户粪便直排入河,望整治。
二、整改实施主体
新桥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对西侧200米河道进行河槽清理、河道清淤,北侧河坡整理疏平,东侧100米处使用人工打捞清理表面垃圾、淤泥,清理干净河槽;东侧32米处管道进行疏通,从而确保整条河道水流畅通;对南侧10户居民生活用水集中收集处置,并安排管护人员常态化管理。
四、完成时限
2023年9月30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2023年9月底前已对西侧200米河道进行河槽清理、河道清淤,北侧河坡整理疏平,东侧100米处使用人工打捞清理表面垃圾、淤泥,清理干净河槽;东侧32米处管道已疏通;对南侧10户居民生活用水集中收集处置,并安排管护人员常态化管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6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