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28-324号)

发布日期:2024-07-02 17:12
信息来源: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28-324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靖江市新桥镇新合村江苏新华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环保配套设施,粉尘污染严重,夜间生产过程噪声扰民,望查处。

二、整改实施主体

新桥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要求企业立即按规范建设废气监测平台;确保配套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有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噪声管控,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四、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该公司监测平台已按规范建设到位;中频炉熔炼工序、浇铸区、消失模工序、抛丸工序、石蜡制磨制壳工序等均已配套了废气处理设施,电焊、手工打磨等工序配套了移动式电焊打磨除尘器,所有设施按要求稳定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做好夜间施工噪声管控。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总悬浮颗粒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企业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夜间50分贝)。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6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