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5-32号)

发布日期:2024-07-02 17:10
信息来源: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5-32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靖江市新桥镇滨江村开芦滩洗沙厂为逃避检查,将洗沙用水泵及电缆线埋至临近长江的洗沙作业现场,要求查处。

二、整改实施主体

新桥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场地冲洗设备拆除撤场,挖出电缆线及水泵,现场断水断电,场地用防尘网覆盖。

四、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新桥镇滨江村已组织人员对场地内的电缆线及水泵进行了清理,并全部挖出交由所有人保管;场地内冲洗设备均已拆除撤场,现场断水断电,场地全部用防尘网覆盖。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6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