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先行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靖江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先行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靖江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先行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建设“健康江苏”“健康泰州”总体部署,进一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先行区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关于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先行区建设试点的通知》《职业病防治法》等政策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协调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和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先行区建设,不断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确保职业健康监管网络全覆盖;有效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监管全覆盖。
(二)具体目标。
1.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目标。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要确保8个9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率9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95%以上;职业健康监护率95%以上;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率95%以上;职业病危害劳动合同告知率95%以上;三类人员培训率95%以上;注意防暑降温,岗位落实率95%以上。
2.劳动者健康保护目标。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劳动者要做到4个90%:按章作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劳动过程防护,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90%以上;劳动者作业场所急救知识和急性危害的应急处置方法掌握率90%以上;关注心理健康,采取综合措施,降低或消除工作压力,应对工作压力和心理危机识别知识知晓率90%以上;预防相关疾病开展工间活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调整并保持正确作业姿势等活动参与率90%以上。
3.健康企业建设目标。江苏省健康企业建设参与率50%以上;用人单位争当“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开展率50%以上;劳动者争做“职业健康达人”通过率2%以上;劳动者树立健康意识,职业健康素养监测数据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体系建设。
1.完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先行区建设工作。将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责任目标以及健康企业建设等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体系。
2.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市、镇、村三级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探索建立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队伍。创新职业健康执法方式,探索引入职业卫生专家的现场监督执法机制。强化各部门执法信息共享,建立企业职业健康信用体系。建立项目职业病防护措施“三同时”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力度。
3.完善救助保障体系。市医保局、人社局、民政局共同协作,完善劳动者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参保等制度,落实职业病工伤认定与赔偿。对职业病人出现相关用人单位不存在、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等特殊情况,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和医疗救助。
(二)配套服务保障。
1.区域服务技术保障。依托已建成的市、镇、村三级监管体系,发挥疾控中心骨干支撑作用,吸纳全市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优质人才,组建4支技术指导队伍,对全市4个片区开展高质量技术指导服务,提升我市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三同时”工作执行率、定期检测率和职业健康体检率。
2.中介机构规范保障。市行政审批局和卫生健康委协调配合,对在我市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实行中介超市准入监管,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出台《靖江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考核细则》,对中介机构定期开展考评。
3.体检机构质量保障。加强职业健康体检医院建设和监管力度,规范我市4家体检医院服务质量和标准,细化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人员体检项目。对在我市提供服务的外地体检医院加强资质审查和信息报送,避免体检机构超范围执业等违规操作。
(三)实施保护行动。
1.主体责任落实行动。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告知劳动者粉尘危害及防护知识,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工作;加强劳动者个体防护知识教育,增强主动防护意识。
2.防护规范宣讲行动。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分别举办培训班,师资力量由市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负责提供。对基层协管员、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宣传贯彻《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5号令),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规范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探索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教育,梳理应知应会共同纲目、统一重点行业必选内容,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劳动者进行针对性培训,规范效果评估认定方法。相关人员培训率达100%。
3.监管执法规范行动。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重点加强执法装备投入。强化对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能力。促使用人单位切实履行职业危害防护主体责任。根据“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实行“一次告知、二次提醒、三次约谈、四次处罚”;在重点行业领域中,重点监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且未采取有效工艺改进或个体防护措施的情况,加大执法频次,依法从严处罚。
4.健康环境建设行动。在全市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中大力开展江苏省健康企业建设和争当“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建设参与率达50%以上,通过评选的“职业健康达人”不低于用人单位职工总数的2%。重点建设健康的工作环境、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心理环境。
5.职业病人救助行动。加强职业病监测、筛查和随访,对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已经诊断为职业病但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对已经诊断为职业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全面落实生活帮扶措施。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部署本地区、本部门建设行动,确保完成各项行动指标。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估与通报。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阅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先行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