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 年普通高考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6 16:41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力以赴做好高考组织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 年普通高考组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精神,现就我市2020 年高考组织工作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今年高考面临着特殊形势,组织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组织工作的重要性,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集中时间和精力,继续一着不让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坚决克服经验主义和惰性思维,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履薄冰的态度,认真严肃地抓好组织领导、宣传培训、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各项任务。

二、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卫生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泰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重点做好高考考务环节中健康监测、考场环境、消毒防疫、应急处置、卫生防护等。各考点要制定详细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努力实现精准管控、全过程全覆盖。加强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技术培训,组织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出现突发事件能够沉稳果断有序处置。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对考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

三、确保安全保障到位。切实加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市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等部门,要对试卷保密室等设施设备开展检查、整改、验收工作,要对试卷答卷的运送、保管、分发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市公安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等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措施,保障考场秩序和考试公平。市教育局、公安局要加强身份认证审核,堵塞招考工作中的漏洞,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违规修改户籍学籍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防止损害高考公平的事件发生。

四、确保处置响应到位。根据《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1+2”24 小时集中联合办公机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响应,确保高考组织全天候、全覆盖。市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根据市高招委《关于成立靖江市2020 年高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靖招委〔2020〕1 号)、《关于调整靖江市普通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靖招委〔2020〕2 号)明确的各自职责,开展集中联合办公,做到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联防联控、齐抓共管。“1”即高考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市教育局,由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公安局(内保、网监)、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电信公司、供电公司各安排1 名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与24 小时集中联合办公,负责落实高考期间各项工作,并协调处置涉考突发事件。请市各有关部门(单位)通知选派人员,于7 月7 日上午8:00,至市教育局4 楼会议室,参加高考集中联合办公动员部署会,不得代会或请假。“2”即省靖中、市一中考点。市教育局、公安局(内保)、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电信公司、供电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分别进驻两个考点,负责考点现场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置。各部门选派的工作人员由各考点组织开展培训。请市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选派政治可靠、业务精干、数量充足的同志参与“1+2”24 小时集中联合办公,于7 月4 日下午6:00 前,将所有人员名单(包括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杨任飞;联系电话:15952632185)。

五、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强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高考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组织专业人员对各考点设施设备进行彻底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保密设施、供电设施设备、外语听力测试系统等正常使用;针对可能出现的强降雨、雷电、大风天气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重点排查考点周边道路交通、建筑、围墙围挡、排水管线、避雷设施、广告牌匾、高大树木、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等,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保障高考安全顺利进行。

(一)部门自查。请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高招委《关于做好2020 年高考期间重大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靖招委〔2020〕3 号)要求,落实排查整改举措,于7 月4日下午6:00 前,将排查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杨任飞;联系电话:15952632185)。

(二)联合检查。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高考考点安全隐患检查。请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气象局、城管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分管负责人,于7 月5 日上午9:30 在市行政中心二楼平台集中乘车,参加联合检查。

六、确保舆情监管到位。加强高考期间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高考工作安排和提示提醒,多渠道多途径宣传招生考试政策。坚持正确的教育评价导向,落实教育部相关规定,杜绝各种类型的话题炒作。请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第一时间处置涉考突发事件和有害信息、诈骗信息、负面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和考生关切,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请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和本通知精神,根据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责,逐条对照,认真落实,确保执行到位。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 年普通高考组织工作的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7 月4 日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高考组织工作的通知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