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医保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26-03-20 16:00
信息来源:靖江市医保局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制是什么?如果不按时足额连续缴费,会有什么影响?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预缴费制,履行缴费后享受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税务机关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对职工个人缴费实行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不按规定足额连续缴费,将会影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不同时间段补缴的,医疗保险待遇会有什么区别?
答: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的,欠费6个月内足额补缴到账的,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欠费超出6个月以上的暂停享受医保待遇,单位足额补缴到账后,补划断缴期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职工在断缴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支付。
3、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如何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答: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凭泰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4、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有哪些类型?
答: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分为电子处方和纸质处方,电子处方指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的处方。从2025年1月1日起,“双通道”药品外配处方须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即外配“双通道”药品只能使用电子处方;其他医保药品,可使用电子处方或纸质处方,其中纸质处方需定点医疗机构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