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医保热点解答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时,医保关系怎么处理?
【特别提醒】:①泰州医保已上线江苏省内医保关系转移“免申即享”服务,在完成省内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后,系统将实时校验您之前的省内参保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自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实现参保缴费年限实时接续、个人账户余额随同转移。②办理时限:省内即时办结,特殊情况不超过7个工作日;跨省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职工医保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时待遇享受如何衔接? 答: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跨统筹区流动时,应及时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医保关系转入本市时,接续期间待遇享受衔接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从原参保地末次缴费月份开始计算,三个月内在本市参保并足额缴费的,在本市参保缴费当月起享受本市职工医保待遇,原参保地末次缴费当月及之前月份的职工医保待遇由原参保地负责。 (二)从原参保地末次缴费月份开始计算,三个月内未在本市参保并足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到账之月起,个人账户按规定划拨,连续缴费满2个月后可享受医保统筹待遇。 3、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待遇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及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门诊就医,享受一般诊疗费待遇,门诊统筹基金支付8元/次和4元/次,一日内多次门诊统筹基金仅支付一次一般诊疗费。 4、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统筹待遇是什么?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连续合理治疗至痊愈(未有间断为一次,一般不超过7天),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3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50%,年内累计最高报销500元。其中对实行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标准,年内累计最高报销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