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医保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26-07-16 16:44
信息来源:靖江市医保局
1、靖江市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有门槛线吗?
2、参加靖江市职工医疗保险,同时使用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如何收取门槛线? 答:(1)门诊特殊病: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住院费用管理规定,起付标准为400元,医保年度内住院已收取起付线的,门诊特殊病不再收起付线。门诊特殊病的辅助治疗用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2)门诊慢性病: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本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8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 (3)门诊统筹: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8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门诊统筹与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合并计算。门诊统筹与门诊特殊病起付线不能合并计算,需分开收取。 3、今年新入学的大学生,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何时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首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入学大学生,入学当年集中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自当年9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4、“家庭共济”绑定需符合什么条件?绑定后有哪些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