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企业职工退休预审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6-07-14 11:07
信息来源:靖江市人社局
预审申请

1、在当月保险缴费到账后持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档案至3号楼二楼社保经办窗口(5-10号)校验整理账户,窗口出具《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个人账户校验处理流转表》。

2、用人单位可在参保人员所选择的退休时间前12个月内申请退休预审,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以下简称“网办大厅”)进行申报。

3、登录前点击页面上方“地区切换”,选择“泰州”,登录后依次点击“单位办事”—“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信息核准申请”。

4、进入信息填报页面,填写退休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信息,依次点击“确认提交”—“打印基本信息确认表”生成《参保职工基本信息确认申请表》(核对无误后单位盖章)。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

用人单位预审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职工档案;

2、单位盖章的《参保职工基本信息确认申请表》;

3、单位盖章的参保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申报时已达到参保人员原法定退休年龄的,必须提供参保人员签字确认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

提交地点:靖江市人社局退休一件事窗口(正常办理)、3号楼419室养老保险科(批量办理、提前预约服务)

预审审批

审批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不通过的,用人单位可根据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

查询结果

用人单位点击网办大厅查看办件详情,在参保人员对应的基础信息核准办件中查看进度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

待遇核定

基础信息核准通过后,用人单位应在参保人员所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11日至月底前并申请待遇核定。

用人单位通过“网办大厅”—“退休一件事”—“我要退休”,根据系统提示完善相关信息后确认提交。申请时按要求上传参保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的《参保职工基本信息确认表》、参保人员签字确认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确认的退休时间不得早于材料报送时间、弹性延迟退休的另需单位加盖公章)。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图:

用人单位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的《参保职工基本信息确认表》、参保人员签字确认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至退休一件事窗口核算待遇,出具《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3张,1张归档,2张交付用人单位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