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医保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26-07-03 16:33
信息来源:靖江市医保局


1、统筹区内单位参保人员转新单位参保的,断缴补缴后何时享受医保待遇?

答:统筹区内单位参保人员转新单位参保的,中断缴费后6个月内足额补缴到账的,中断期内可享受医保统筹待遇。超过6个月补缴到账的,自新单位缴费到账次日起按规定享受医保统筹待遇。



2、如用人单位存在欠费,职工离职后应在多久内转灵活就业参保缴费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答:在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因用人单位欠缴医保费用的,在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3个月内足额补缴终止劳动关系后费用的,按规定享受医保统筹待遇。



3、我是靖江市单位参保的女职工,流产可以享受津贴吗?

答:单位参保女职工流产费用发生时正常参保且在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至休假结束,可享受生育津贴



4、我市单位参保女职工流产有多少天的假期?

答: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