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8 08:56
信息来源: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1070036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二十批,X3JS202411070036,靖江市靖城街道办西郊村有一家露天收购拆解废钢铁的公司装卸废钢时,扬尘和噪音扰民;气割拆解废机器时,机器里的机油燃烧的浓烟扰民;切割液化气钢瓶时,引发钢瓶爆炸。下大雨时,拆解的废油废渣,顺着雨水流到围墙外的农田里,严重污染了农田和河水。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市人民政府靖城街道办事处。

三、整改措施

督促该废品回收站强化日常管理,严禁回收含油废金属,严控作业时间,确保噪声和粉尘对外环境影响最小。

四、完成时限

已完成整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属地已将回收站场地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及时清理周边垃圾,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2.督促该回收站强化日常环境管理,严控作业时间,确保噪声和粉尘对外环境影响最小。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2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