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8 08:59
信息来源: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1170044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三十批,X3JS202411170044,泰州市靖江市靖城街道西郊村有一家露天收购拆解废钢铁的公司,装卸废钢时扬尘特别大,切割废机器产生的浓烟特别呛人,装卸废钢时装载机声音扰民,油污遍地流,下大雨时还流入农田,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扔乱倒。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市人民政府靖城街道办事处。

三、整改措施

1.属地加强巡查,及时清理周边垃圾,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2.督促该回收站强化日常管理,严控作业时间,确保噪声和粉尘对外环境影响最小;

3.督促该回收站将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

四、完成时限

已完成整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属地已将回收站场地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及时清理周边垃圾,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2.督促该回收站强化日常环境管理,严控作业时间,确保噪声和粉尘对外环境影响最小。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2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