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江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12-16 16:39
信息来源:靖江市民政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26日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6月6日进行了反馈。现将3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共16个方面47项任务,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101条具体整改举措,目前已整改完成27项,其余整改正在推进中。巡察整改是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标尺,市民政局党组始终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以整改实效护航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一是深化思想共识,筑牢政治根基。巡察反馈意见下达后,市民政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与整改要求,对反馈问题逐一进行对照分析,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在整改工作中,明确“聚焦重点、把控时序、强化督导、全面从严”的核心原则,既坚持“当下改”,针对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又注重“长久立”,通过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整改成果固化长效,真正把整改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二是压实领导责任,凝聚整改合力。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徐跃同志担任组长,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牵头抓好分管科室、下属单位的整改落实,构建起“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分管领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三是细化整改举措,强化跟踪问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靖江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47项整改任务逐条细化分解为101条具体整改举措,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形成“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在整改推进过程中,严格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制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任务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未按期完成的及时预警、督促推进。同时,定期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实时掌握整改动态,确保每一项整改举措都落地有声、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民政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健全学习制度。完善《2025年中共靖江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纳入学习专题,每月定期进行集体学习,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至少2次。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多次组织观看《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等专题片,拓宽学习视野,增加学习的多样性和吸引力。三是提高研讨质量。围绕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内容,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确保有深度、有见解,累计开展专题交流研讨8次。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按要求召开局党组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3.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规范执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制度,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期间,依托主题党日等载体共计开展集中学习9次,依托微信群、学习强国、靖江先锋等平台,定期推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学习“微资料”,引导党员干部自主学,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二是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工作撰写心得体会累计7篇。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6月24日召开民政系统专题警示教育会,结合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四说”剖析,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4.关于“意识形态宣教活动频次不多、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定期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4月起结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业务工作,每月到基层开展1场“民政惠民政策进基层”活动,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了4次惠民服务活动。二是抓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依托融媒体、党员轮训等载体,宣贯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多维度展示民政事业发展成效,加强宣传、讲好故事、树好典型,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5.关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参差不齐”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服务机构日常运营监管。今年以来,随机抽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60家次,向有关单位发送整改工作提醒函7份,督促相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完善运营服务保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监管机制的通知》。三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推行“线上每月信息化监管考核 + 线下每季度市镇两级实地核查打分”的复合监管模式,推动管理服务智能化、服务项目多元化。

6.关于“殡葬服务收费名目繁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优化服务项目清单。2025年6月,我局联合发改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价格管理的通知》(靖发改发〔2025〕30号),公示了靖江市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基本用品“三张清单”。围绕简化手续、便民服务、免费用品、其他服务等方面,不断推出“优服务”举措。二是加强收费公示宣传。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发放《服务指南》等方式,对三张清单进行全面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知情权。组织殡仪馆全员开展收费项目专项培训与测试,同时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和行业部门监管。三是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对馆内所有收费项目清单进行固化,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在洽谈处公示延伸服务项目明细清单,确保所有服务和收费公开透明。明确专人对照三张清单,对收费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积极开展价格收费问卷调查。

7.关于“社会组织年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QQ工作群等多渠道宣传年检有关事项,告知社会组织年检时间和流程、检查标准和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培训指导。6月12日,市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举办社会组织年检专题培训,全市近100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在年检线上申报中,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全流程协助年检工作,实时在线进行咨询答疑,通过一对一服务及时解决年检填报中出现的多类问题。截至9月5日,我市应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共680家,实际参检559家,参检率为82.5%,年度参检率预计可达87%。

8.关于“普法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成“八五”普法资料的报送。对照《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评估操作手册》,认真梳理了2023年7月中期评估以来的“八五”普法相关工作资料台账并做好报送工作。二是压实普法责任制的分工。制定《民政局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分工,落实普法主体责任。三是抓好普法责任制的落实。3月开展了殡葬移风易俗政策宣传;5月开展了社会救助、民法典宣传活动;六一儿童节前夕,靖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与东兴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联合开展靖爱同行系列“情暖六一日 童融城市家”暖心探访计划活动,社工和志愿者们走进40个家庭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法规;9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普法宣传活动。

9.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质量需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民政局2025年政策法规学习计划表》,通过强化“线上”+“线下”双轨培训机制提升执法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教育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的网上学习以及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年审考试,共有18人完成学习并通过考试。继续推进民政“学法日”制度,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执法工作人员作为固定参加人员,今年累计开展集中学习5次。

10.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从“组织领导、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结合中心任务和廉政风险点制成责任清单。二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7月15日召开2025年度上半年廉情分析会,全面梳理和总结上半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成效与不足,安排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责任。7月31日上报《2025年度上半年责任清单落实、负面清单整改情况报告》,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降低了廉政风险,保障了中心任务顺利推进。

11.关于“‘一岗双责’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等,加强对党的政策理论的学习研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为贯彻执行“一岗双责”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真正做到“同频共振”。召开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2025年度上半年廉情分析会,班子成员进行交流,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三是深化作风建设。6月3日,对新提拔的2名年轻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赠送廉政书籍;6月24日党组书记讲授题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擦亮民政作风建设“金色名片”》的专题党课,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时刻绷紧廉洁之弦,在行动上自觉坚守纪律红线,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苗头的滋生。

12.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以案示警。6月24日召开民政系统专题警示教育会,学习传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通报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原因,开展反思整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创新警示教育形式载体。组织工作人员旁听有关人员受贿罪案件庭审,7月9日召开殡葬领域“解剖麻雀”座谈会,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震慑,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13.关于“日常监督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谈心谈话工作。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关键岗位、重要岗位、领导岗位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履职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水平。二是提升监督检查质效。聚焦养老机构运营、民生资金发放、大宗物品采购、殡葬设施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科室及时整改,推动制度不断完善、流程更加规范,为提升整体工作质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14.关于“定期听取汇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7月15日召开民政系统廉情分析会,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派驻组对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建议。

15.关于“分析研判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召开殡葬领域座谈会,深入剖析殡葬领域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重点查找民政部门在履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系统分析问题根源,深挖管理堵点和制度漏洞,提出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线、树立正确导向严把选拔关口、突出监督重点深化权力制约、抓好问题整改回应群众关切等促改促治建议。

16.关于“财务报支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财务报支审核流程,详细列明各类费用(如差旅费、公务接待、会议费、办公用品等)的可报销范围、限额标准、所需附件(如发票、行程单、消费明细、申请审批单等),7月31日组织财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标准、规范流程。二是督促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

17.关于“会计科目使用错误”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巡察报告提出的局机关2023年8月支装订机购买款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等问题,究其原因为该笔支出为装订机更换电机维修费用,而非购买装订机,故可计入“业务活动费用”。报告提出的局机关2024年4月支收养评估培训班费用应计入“培训费”科目等问题,根据《靖江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靖财行〔2017〕35号)第八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参加按《靖江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培训费用……列差旅费费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注重会计科目使用问题,保障会计核算合规性与财务信息真实性。

18.关于“合同履约保证金未收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3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已于2023年5月17日递交了履约保函,根据《靖江市民政局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业务科室保存在业务档案中。

19.关于“招投标资格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8月4日修订完善了《靖江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进一步细化各项目采购流程节点,对项目采购中的职责分工、流程控制和制度要求等核心要素予以明确,确保项目采购活动有章可循。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20.关于“执行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采购内控制度。修订《靖江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督促指导下属单位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涵盖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方式选择、文件编制、评审流程、合同签订等环节,进一步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责任要求。二是强化环节监督审查。发挥项目采购归口科室作用,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在项目采购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执行。

21.关于“项目采购疑似串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采购制度,细化采购操作流程。根据《靖江市民政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进一步细化各项目采购流程节点,对项目采购中的职责分工、流程控制和制度要求等核心要素予以明确,为项目采购提供制度支撑,使采购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通过政府采购警示教育会暨业务培训会,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市财政局编印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处罚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牢固树立制度、纪律、法律红线意识。

22.关于“办公用品采购不扎口”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用好《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完善机关办公用品采购、保管、使用规定,建立物品使用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收发领用逐笔登记。

23.关于“民主议事规则不明”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印发《靖江市民政局局务会制度》和《靖江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落实会议专人负责制。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均严格遵循集体决策程序。凡是涉及民生保障设施建设、重大民政资金分配等的“三重一大”事项,均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

24.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有遗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印发《关于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沈为民同志分管办公室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中心。

25.关于“部分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需进一步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和负责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靖江市市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等选人用人制度。今年上半年新任用2名中层干部,选拔过程遵循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十步工作法”全流程,相关档案已全部整理归档。

26.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仍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抓实党员干部教育监督,聚焦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这个“关键群体”,6月3日对新提拔干部开展全覆盖式集体廉政谈话,6月24日局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党课,6月25日邀请市领导讲授专题党课,8月27日—29日组织开展“我是党员、头阵有我”民政系统党员轮训示范培训班,通过观看党性教育专题片《风范》、分享民政领域典型先锋事迹等方式,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压实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加强日常考核、工作实绩跟踪,通过定期汇报、抽查检查等方式,掌握干部履职情况。关注干部“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通过谈心谈话、家访等多种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实效。三是紧盯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作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与党员、干部沟通思想、工作情况,切实帮助绷紧遵纪守规的底线意识。

27.关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要求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会前准备、会中剖析、会后整改发力,成效初显。一是问题查摆更精准。组织班子成员系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照分管清单梳理职责关联点,结合科室调研、下属走访、人员访谈收集意见,杜绝“空对空”。二是主体责任更扎实。规范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班子成员认问题、剖根源、定思路,由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修改材料5份,最终材料均“见人见事见思想”,成员责任意识与整改主动性增强。三是整改推进有实效。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的整改机制,将47项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为101条具体整改举措,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跟进整改进度。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每年开展至少2次专题研究,主动谋划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分析研判。3月17日、7月9日分别召开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持续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提高舆情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能力,重点抓好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社会组织、民政服务机构等领域的风险研判和预防。

2.关于“压力传导逐级递减”问题的整改。

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试行)》,明确并压实各级党组织、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定期汇报、专题研判等机制。定期督导社会组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目前社会组织党委下半年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正在有序组织及布置,拟定于11月份进行总结并向局党组专题汇报。

3.关于“业务平台缺乏有效监督管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靖江市殡葬服务平台”日常运营监管,市殡仪馆紧扣“拟稿、审核、审批、发布、归档”闭环流程管理要求,积极组织编订平台运营监管细则,制定《公开事项审批表》。二是对照整改措施,对相关公开事项重新进行核查校对。监管细则出台后,市殡仪馆将根据业务服务需要,在“靖江市殡葬服务平台”发布价格公示、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政策法规等为民服务信息时,按规范填写《公开事项审批表》,并逐级履行公开公示申报审核审批流程。

4.关于“救助对象信息审核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动态管理。9月5日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集中复核工作的通知》,集中复核9月份在册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加强核对平台数据运用,通过数据比对、入户走访,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程序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做好清退工作。10月继续开展低收入人口第二阶段动态复核工作,重点对“单人保”、缓退期低保对象以及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进行核查,确保服务对象得到精准救助。二是加强数据共享。依托市级智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坚持动态监测、定期更新,每月通过部门间信息交换,进行数据比对两万余条。

5.关于“救助扩围增效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提标工作。联合财政部门出台《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标准的通知》,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877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13692元/人·年。下一步将开展“靖携手·零距离——寻找身边困难群众”行动。二是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启动第二届“靖心助”系列慈善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优化。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依托全市4家康复服务站点,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个性化康复服务。后续还将启动低收入人口基础人居环境改善工程项目。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开展“苏扶助困 ‘救’在身边”2025年社会救助宣传月、“民政惠民政策进基层”和“助残为民·两补政策我了解”等系列宣传活动15场次,向群众宣传民政惠民政策,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

6.关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参与泰州市等级评定培训,鼓励并指导上传等级评定材料。对照管理服务要求、等级评定标准,围绕养老机构在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联合多部门开展排查,问题隐患已上传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平台,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7.关于“适老化改造推进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线下活动推广以及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本年度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的相关政策。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需求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积极对接服务商,推出优惠套餐和产品。

8.关于“养老机构看护人员年龄总体偏大”问题的整改。

启动年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发动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报名,同时鼓励社会上年轻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参训。截至目前,已有近200人报名,顺利完成首期培训班。联动市人社局,落实养老护理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组织、摸排、发送养老机构招聘需求。

9.关于“公墓建设统筹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严格对照《墓葬资源供给能力提升计划安排表》协调推进墓葬资源供给能力提升,其中生祠镇公益性公墓七里墓区改扩建项目已进入工程施工阶段;马桥镇、孤山镇、城北园区、季市镇、靖城街道等公益性公墓的4个墓区和1个历史埋葬点,已经完成墓穴改造建设;孤山镇、西来镇统筹镇域墓葬资源使用,调剂安葬辖区群众骨灰55个。

10.关于“公墓日常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按时开展公益性公墓年检工作,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机制,强化殡葬日常指导督查力度。发现日常管护不到位的问题立即反馈至属地,督促及时整改。加强公墓长效管护,按照“村墓镇管”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公墓墓(格)位申请使用通知单》《墓穴修缮申请审批单》,布置统一启用《江苏省殡葬服务机构骨灰安放(葬)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督促镇街明确常态化管护内容和标准,目前全部建立了涵盖“墓区环境卫生管护、墓穴破损失修问题”的《镇级公墓建设管护暂行办法》,有力促进公益性公墓规范建设运行。

11.关于“‘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全面摸排全市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对长期不活动、不年检的僵尸组织,建立清理清单,及时函告业务主管单位。针对此类僵尸组织,通过帮助盘活、帮助注销、启动撤销的方式做好清理工作。

12.关于“社会组织评级覆盖率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指导。结合年检年报、抽查审计等时机,向社会组织广泛宣传等级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并委托第三方机构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开展全链条式辅导帮助。截至2025年9月5日,我市社会组织评级覆盖率已达41%,此项工作还在推进中。二是组织专题培训。以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为平台,邀请行业专家、学者开办专题培训班,针对社会组织等级评定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专门讲解。

13.关于“部分养老(敬老)机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提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督促斜桥镇、西来镇政府聘请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组织养老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消防设施,其中50张床位以下的中小型养老机构已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指导大型机构按一年两次演练标准执行,切实帮助养老机构提升全员应急处置能力。

14.关于“安全达标创建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已完成6家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机构的宣传培训,有效提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二是推进达标创建。依据“一院一策”原则,已完成6家养老机构评定标准预检工作,剩余养老机构安全创建工作正按序时进度进行。

15.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主责意识,每年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至少2次。3月2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办《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3月31日召开党组会通过《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5月13日讨论通过班子查摆问题清单等。二是落实好党组书记“联基强支”制度,定期督导基层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好机关党委作用,指导各支部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确保组织生活全覆盖有成效。通过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高温天气走访慰问老党员等方式,向老党员传递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三是通过谈心谈话、上门指导等方式督促提醒有关社会组织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安排专人对接党建负责人,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6.关于“下属党委作用发挥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加强对机关党委和社会组织党委的监督,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的指导与监督,形成常态督导机制。已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换届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将严格按照组织部门要求积极筹备,认真做好换届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换届工作。

1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已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狠抓会后整改落实。会后2周内制定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18.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及时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对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逐本进行梳理,对2名同志“三龄两历”进行重新认定、2名新进人员按规范制作专审表。

19.关于“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督促指导元林老年大学严格执行《靖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靖江市民政局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完善商品采购、保管、使用规定,建立物品使用台账,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着手整理归档上轮巡察整改相关档案。

20.关于“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执行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移风易俗宣传推广。每年清明前夕在全市村(居)开展倡导殡葬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新风方面的专题道德讲堂活动。积极开展靖江市殡仪馆第五届工作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村(居)民政专干参与,宣传殡葬改革与清明文明祭扫。编撰殡葬移风易俗参考条款,推动各地将其纳入修订中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畴。依托“靖江市殡葬服务平台”,普及殡葬政策法规,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尚。编发《靖江“白事”一本通(试行)》参考性指引读本,组织开展殡葬法规普法宣传和移风易俗改革专题讲座。二是加大节地生态葬推广力度。指导相关属地结合墓葬资源紧缺现状,制定镇域立体骨灰存放设施使用率提升方案。三是持续推进土散坟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属地全面摸排 “三沿六区”零星土散坟数量,并建立迁葬数量清单。指导制定土散坟治理“五年行动计划”方案,依托村民自治、红白理事会动员、村(居)网格化管理,鼓励群众迁葬“三沿六区”土散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持续深化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党组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工作,重点从三方面发力: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 “回头看”,通过实地核查、资料复查、群众回访等方式,严防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对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阶段目标与责任时限,动态跟踪整改进度。同时,聚焦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优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不遗漏、整改无死角。

(二)健全长效机制,筑牢规范管理根基。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梳理民政领域制度漏洞,重点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服务等关键领域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此外,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通过专题培训、警示教育、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为民政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将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动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整改实效推动社会救助精准化、养老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整改成果的总结提炼,梳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为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借鉴。

中共靖江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