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0270047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九批信访(编号X3JS202410270047),泰州市靖江市马桥镇洛克威尔公司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该企业厕所、食堂和生活污水直排河道。2.中频炉冶炼重合金钢水时,炉上除尘设施不开启。3.中频炉冶炼都是晚上12时以后至第二日早上7点左右,噪音严重扰民。4.浇注重合金铸钢件场所无任何除尘装置,树脂砂渗透的铬、镍等重合金有毒烟气、雾气直排空气中。5.浇注重合金铸钢件后的废砂(含有铬、镍等有毒化合物)在上下班前后用大型翻斗车(自卸王)拉走,不知去向。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市马桥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经核查,靖江市隆星特钢厂(信访称马桥镇洛克威尔公司)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收集至厂界西南侧化粪池内用作农肥,雨水排入附近河道;该公司主要原料为废钢、生铁、树脂砂和覆膜砂,无精炼装置,不添加铬、镍等其他合金;该公司生产台账记录显示,其中频炉生产时段为晚12点以后,熔炼、浇注工段生产频次约为3-4次/月,按要求开启污染防治设施;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 靖江市隆星特钢厂按要求更换活性炭,及时清理处置废活性炭,完善工业固废堆场的设置,规范记录各类台账;
2. 靖江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未按规范处置废砂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督促其按规范处置;
3.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隆星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完成时限
已完成整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1.靖江市隆星特钢厂已完善危废仓库建设,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更换活性炭,合法暂存处置;
2.靖江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未按规范处置废砂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同时设置固废堆放场所标识牌,按规范处置固废,完善资料台账;
3.靖江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督促该公司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污染物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