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2 09:16
信息来源: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0260006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八批信访(编号X3JS202410260006),泰州市靖江市皓兴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7月1日投入生产至今。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市东兴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1.该公司已按规定办理了排污登记,废气监测达标,督促该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加强环境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完成时限

已完成整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1.靖江市皓兴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完成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验收;

2.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