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27-311号)
发布日期:2024-05-17 17:16
信息来源: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27-311,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编号27-311,靖江市靖城街道西郊村5组西北环路89-20一废品收购站,废物料收购过程产生较大扬尘,废铁切割废气直排,废机油燃烧散发刺鼻黑色烟气,雨天废油溢流北侧农田,废品装卸噪声扰民,距居民区不足30米。该收购站无卫生设施,污水、粪便遍地。要求整治取缔。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市靖城街道办事处
三、整改措施
靖江市张振法废品回收站及时清理周边垃圾,规范堆放废旧金属。
四、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之前
五、整改完成情况
靖江市张振法废品回收站已清理周边垃圾,并对废旧金属进行规范堆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