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3-11)

发布日期:2024-05-17 17:12
信息来源: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3-11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编号3-11,靖江市江平路56号江苏三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废气污染严重,废气主要排放位置位于进入该公大门后的第二个生产车间,要求查处整治。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市靖城街道办事处

三、整改措施

1.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车间内盛装使用状态下的防锈乳化油的容器需加盖。

2.提供MSDS报告。

四、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之前

五、整改完成情况

1.企业已加强车间管理,对使用状态下的防锈乳化油容器进行加盖密闭,减少无组织挥发,确保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达标。

2.企业已提供MSDS报告。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