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10-81号)

发布日期:2024-04-15 16:22
信息来源: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10-81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编号:10-81,靖江市西来镇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侧约3公里处,港口集团所属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电镀废水超标直排长江,日排放污水量约达3000吨。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整改措施

靖江市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四、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前

五、整改完成情况

1.经监测,监测结果(靖环监(专)字(2023)第(024)号)显示,该企业PH、氨氮、COD、总磷、六价铬、总铬、镍、铜、锌、总氰化物、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规定排放标准。

2.靖江市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已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