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5-27号)

发布日期:2024-04-15 16:25
信息来源: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5-27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编号:5-27,泰州市靖江市新港城新港区货站路,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靖江桥梁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靖江市斜桥镇井兴村新港路罗家桥中铁建集团二期项目,一个月以来持续从外地转运淤泥用于项目基坑填埋,工地淤积废水直排罗家桥附近内港河内,夜间排放量大。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整改措施

1.对工地积水进行监测,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地积水达标排放。

2.根据土壤检测报告,对淤泥进行处理。

四、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前

五、整改完成情况

1.经监测,监测结果(靖环监(专)字(2023)第(021)号)显示,中铁建二期工地东水沟内积水COD浓度、PH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标准。

2.经监测,监测结果(2023卓盛检(土委托/第(044)号))显示,土壤样品检出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斜桥镇已对该区域堆土进行填平处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