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9 10:38
信息来源:靖江市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泰政规20201号)以及《靖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靖政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部门和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承办部门和单位要建立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其他有必要情形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

四、市司法局负责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未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草案原则上不予审查。因特殊情况确需出台的,必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再予增列。决策起草、送审工作未能在本年度完成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附件: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靖江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市住建局

2

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市住建局

3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的若干政策意见(2024-2025

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