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税务探索建立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置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4-11-13 16:46
信息来源:靖江市税务局

社保费是关系千家万户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创造性通过“三以三有效”来积极化解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置。据了解,一年来,靖江市税务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征缴争议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体系,以分级分类为抓手、以人民调解为切口、以源头治理为根本,强化部门协作,凝聚共治合力,初步探索建立了“有温度、有速度、有力度”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置新模式。

以分级分类为抓手,有效提升治理效能

近日,江苏省靖江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员工社保费,经过靖江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调解,企业负责人积极筹措资金,补缴了员工的社保费用。今年以来,靖江市税务局针对不同纠纷类型、不同影响大小、不同处置难度的社保费征缴争议案件,坚持以争议分级分类为抓手,靶向发力,提升争议调处规范化、专业化和协同化。

厘清工作职责,确保“有法可依”。制定《靖江市社保费征缴争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影响大小和处置难度等因素,将社保费征缴争议化解由易到难划分“简易事项、一般事项、重大疑难事项”三个等级,简易事项由税务、人社、医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自行或联合处理;一般事项由镇级调处工作室予以调处;重大疑难事项由市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组织政法委、法院、司法、信访、网信办等相关部门进行专案处理。今年以来,已成功处理简易事项99起,一般事项7起。

规范业务处理,确保“有法必依”。全面梳理征缴争议高频事项,制定《靖江市社保费征缴争议调处工作指引(试行)》,从应保未保、缴费基数不实、社会保险费欠费等3个方面,分8大类制定具体工作指引,明确处理部门、处理流程、处理方法、处理依据,实现了社保费争议处置机制新提升。市镇两级调处运行以来,已成功解决争议7起,其中2件案件被司法局作为典型案例全市推广。

明晰处置路径,确保“一站到底”。制定征缴争议调处工作流程图,进一步明晰征缴争议“一站受理、审核转办、调查处理、结果反馈、跟踪回访、综合分析”的工作闭环,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多点联动、多元化解,实现社保争议调处流程“一图读懂”,达到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

以人民调解为切口,有效拓展化解路径

因合作企业拖欠某餐饮公司食堂承包费,某餐饮公司迟迟未给职工们缴纳社保费。靖江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工作人员联合企业所在属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处工作室”展开联动调解,最终合作企业向餐饮企业支付了费用,职工们总计30余万元社保费也顺利补缴。靖江市税务局充分借助地方党委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力量,把社保征缴争议化解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拓展争议化解路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联合共治”新局面。

构建“部门联动”的制度体系。深化拓展“枫桥经验”在社保费征缴争议领域的实践运用,推动市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社、医保、司法、信访、税务、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处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形成部门共治合力,将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置纳入了人民调解体系,充分利用调解、和解手段调和矛盾解决纠纷。

建成“市镇联动”的调处体系。为深入推进争议处置机制“实体化”运作,八部门联合成立市级“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委员会”和镇级“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处工作室”,形成“1(市级)+12(镇级)”工作体系,实现市镇两级调处体系全覆盖,“调处工作室”工作人员采取人社、医保、税务轮驻,司法、信访、人民法院等单位视情及时进驻,实现投诉争议“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解决”。市镇两级调处体系实体化运行以来,已成功调处争议案件7件。

完善“业务联动”的能力体系。邀请全国优秀调解员、条线业务专家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增强争议调解人员社保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为培养优秀“调解员”奠定坚实基础,依托司法部门开展3场“模拟争议现场演练”活动,组织税务、人社、医保等干部到司法部门基层一线亲身实践参与调解工作,学习调解技巧,助推调解队伍在实战培训中提高业务水平、处突能力及调解意识。

以源头治理为根本,有效防范争议发生

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就能从源头防止争议发生。“把政策普及到位了,把征收管理工作做精做细了,争议就会减少很多了。”靖江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人黄震说。

建立调查巡查机制。加强源头控管,排查风险隐患,对连续3个月欠缴社保费的单位,属地管理分局实地开展调查巡查,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基础之上,对企业经营者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其不按规定履行社保费缴纳义务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及时履行社保费缴纳义务,有效防范和遏制因矛盾激化导致信访等事件发生。

建立税企直联机制。强化征缴争议预防和风险监测,依托12345、12366、12333、12393等热线平台,充分利用信访、举报、领导信箱等政民沟通渠道,根据社保费欠费单位名单,督促属地管理分局建立税企直联机制,及时收集用人单位社保费争议信息,争取社保费争议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及时将各类矛盾预防在根源,最大限度把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建立普法宣传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税务+人社+医保+司法”的社保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走进企业、招聘会、商业街区等场所开展社保费普法主题宣传,在社区广场、新就业群体驿站、产业园区等开设“社保费征收服务集市”“社保征缴维权点”,扩大社保政策社会知晓度,提升缴费人缴费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