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高频政策问答第一期

发布日期:2026-06-09 10:30
信息来源:靖江市人社局

1、如何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答:手机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搜索框中搜索“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根据提示进行二次认证后提交人员基本信息,即可完成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办理完结后,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进行缴费。



2、毕业未工作,个人档案怎么办?

答:毕业生离校前未签约就业协议的,可申请档案转回生源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如生源地和户籍地不一致,可申请回户籍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档案接收地址: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靖江市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咨询电话:0523-80292102  0523-80292103。


3、高校毕业生如何查询个人档案?

答: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

①手机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实名登录后,搜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

②电话查询,拨打0523-80292102、 0523-80292103;

③现场查询,直接至靖江市人社局4号楼5号档案窗口现场查询。


4、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申报工伤,个人能否申请?

答: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的,在1年内可继续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