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8-13 11:31
信息来源:靖江市人社局
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解读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和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162号)文件要求,2026年继续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

享受条件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重点企业: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属于制造业、生活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且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未被划分为大型企业。

2.重点群体:

(1)2026届高校毕业生;

(2)2024、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本政策。

补贴发放

1.补贴标准:根据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发放方式:补贴采用先缴后补方式,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至重点群体社会保障卡账户

申请时限

1.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3.补贴申领期限截至:2027年3月31日

申领方式

省人社厅按月下发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重点群体明细,由各地人社部门复核后及时通知企业或重点群体申请,审核后按月直接发放至重点群体社会保险障卡账户。当地经办机构可将符合条件企业及重点群体予以公示,无异议的代企业和重点群体进行申请。

温馨提示

1.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238号)等文件规定条件,但于2025年未及时申领补贴的对象,可于2026年继续提出申请;

2.请及时前往社保卡发卡银行激活个人社保卡金融功能,否则无法接收补贴;

3.相关企业、重点群体未在截止办理日期前申请或完善账户信息的,视为放弃享受。

咨询电话:0523-80292033;0523-8029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