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会议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2026-03-06 10:35
信息来源:靖江日报

3月5日,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泰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部署启动我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申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开展好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按照中央《通知》和省市委《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坚持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要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精准深入查摆问题,坚持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偏差问题,深刻检视剖析问题背后的成因,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要从严从实整改整治,把查摆问题整改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等结合起来,做到立行立改、务求实效。要注重加强建章立制、开门教育,持续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让群众对学习教育的成效可感可及。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级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责任链条环环相扣。要强化分类指导,聚焦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要坚持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