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发布日期:2018-05-15 15:18
信息来源:靖江日报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等有关通知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价格降低2.29分/千瓦时。
电价分居民电价、大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此次调整的是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据统计,2017年,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量共计87968.18万千瓦时,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29分后,预计今年全市工商业可减轻用电负担近2015万元。
此次电价调整后,我市将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加大政策执行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落后产能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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