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在全国首创“双履职”环保督察机制

发布日期:2017-04-07 10:23
信息来源:靖江日报

  3月31日,市环保局新组建的“双履职”督察组根据群众举报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直奔季市、斜桥两镇交界处的竖心港,对竖心港沿岸特定酸洗行业开展“飞行检查”,现场查封一家利用渗坑排污的“三无”发蓝处理作坊。

  这是靖江“双履职”环保督察机制建立以来开展的首次“暴风行动”。今年,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重要环境信访、污染严重的重大环境问题,市环保局创新工作方式,组建“双履职”督察组,一手对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督察,一手对环保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开展效能督察,形成常态化、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督促检查新模式,切实提升环保工作的执法效能。记者从省、泰州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市环保局的这一新举措,得到上级环保部门充分肯定,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当前,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一方面部分污染企业与环保部门玩“躲猫猫”,存在暗管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环保执法人员这只“猫”履职意识不强,执法效能与群众环境期望之间仍然存在差距。建立“双履职”环保督察机制的实质,是通过对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和对环保工作人员履行环保监管责任联动督促检查,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防控环境隐患,促进干部作风整体转变。

  据悉,市环保局“双履职”督察组一分为二,含执法督察和效能督察两个小组。执法督察小组由环保局领导成员任组长,随机抽调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组成。效能督察小组由该局纪委书记任组长,抽调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执法督察小组对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为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特别是履行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以及重要环境信访处理、重大环境隐患治理等情况。效能督察小组对环保工作人员履行环境保护的监管责任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为环保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在督察方式上,执法督察小组采取交叉互查和飞行检查的方式,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直奔现场,直查问题。交叉互查即跨区域抽查,飞行检查即利用节假日、夜间暗查暗访。效能督察小组通过执法督察渠道,掌握环保工作人员履职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了解特定服务对象对环保队伍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环保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执法督察小组将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从严从快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效能督察小组将根据情节轻重,以《函询书》《约谈书》《整改书》的方式,对失职渎职、整改不力的环保执法人员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