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首张市级河长督办单
发布日期:2017-07-07 10:52
信息来源:靖江日报
7月5日,我市河长制办公室开出首张《靖江市级河长督办单》,要求相关单位对长江堤防焦港丰产村段发现的两处问题进行督办。
6月22日,市河长制办公室督查人员在长江堤防焦港丰产村段督查时,发现存在两处问题。在丰产村焦港大岸处迎水坡旁,于某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了建筑物、构筑物,影响到河道行洪。在丰产村焦港大堤背水坡堤脚处,张某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了建筑物、构筑物,该行为危害到河岸堤防安全。6月26日、6月28日,市水利局分别给于某、张某送达限期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物的通知,要求两人于6月30日前自行拆除。截至7月5日,这两处危害河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仍未自行拆除,市河长制办公室责成西来镇人民政府、市水利局、西来镇河长制办公室于2017年7月12日前,落实好此次督办事项,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情况反馈给市河长制办公室。逾期未办理,将按照靖委办〔2017〕72号文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今年,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河湖资源保护、推动河湖水污染防治、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河湖生态修复、推进河湖长效管护、强化河湖执法监督、提升河湖综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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