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始实施

发布日期:2016-08-18 08:28
信息来源:靖江日报

  今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始实施,新政实施后,更好地满足了异地缴存职工贷款需求。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办理异地贷款业务32笔,发放贷款940万余元,拉动3800多平方米住房消费。

  根据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靖江市户籍职工,在靖江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南京工作的市民李先生前不久在城区南片购买了一套住房,上个月,他向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贷款40万元。据了解,新政实施后,已有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深圳、苏州等地工作的靖江户籍职工申请了异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