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下月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日期:2016-06-23 09:09
信息来源:靖江日报

  71日起,我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7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将同步提高。这是记者昨天从民政部门了解到的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近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从2013年起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2013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人均480/月,2014年提高到人均530/月,2015年提高到人均570/月。20167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每人每月57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

  此次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同步提高。记者从泰州市民政局了解到,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确定。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后,城市“三无”人员每人每年可获得16560元,农村五保每人每年8120元,为泰州范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最高的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