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11-26 15:52
信息来源:靖江市教育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26日对市委教育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6月6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3个月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委教育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整改落实机制,聚焦问题严改实改,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教育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办重点、难点问题26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8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针对当下可以解决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逐一对账销号;针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细化措施,限期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改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领域的重要讲话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安排研讨交流5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领域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必学内容,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靖江教育实际,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开展深入研讨交流。

(2)将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梳理编排,每月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同步学习,全面打通政策、理论学习“最后一米”,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2.关于“学习制度化建设不足”问题的整改。

(1)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2次学习内容,其中安排1次专题研讨。7月24日,中心组集中学习《人民日报》(2025年05月27日09版)文章《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理内涵和原创性贡献》,并开展专题研讨。

(2)举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书记、校(园)长领导力提升培训班,安排3个学时邀请江苏省教育学会名誉会长陆志平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

(3)制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任务清单,列出必读原著原文、与教育密切相关的重要法规文件、习近平关于依法治教的重要论述和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等,印发至教育局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及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能力。

3.关于“对教育事业发展系统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1)根据幼升小、小升初预估学生数及区域人口流动趋势,平稳有序规范整合小规模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资源。截至目前,已注销敦义初中、孤山初中、长里小学、合兴小学、建新小学、红卫小学、义兴小学、敦义幼儿园、侯河幼儿园、马桥镇中心幼儿园振兴分园等10所中小学幼儿园,合理分流师生。

(2)根据招生情况及学校教育教学需求,采用公开选聘、撤并分流等方式,合理化统筹调配中小学师资力量。

(3)对全市公办幼儿园的闲置班级和师资情况开展调研分析,组织所有公办幼儿园的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托育服务专题培训。29所幼儿园提供940个托位,向下延伸开展2-3岁的托育服务,目前已招收702名适龄幼儿开展托育服务。

(4)制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并向社会公开,规范招生行为,合理控制学校规模。

4.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尚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强化精准治理,紧盯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多发地点、多发机构、多发群体,开展针对性监管。突出大型商圈、商务楼宇、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强巡查检查。强化规范治理,牵头召开2025年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部署会,联合科技、文体旅游、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合力破解预防难、发现难、查处难等问题。6月份至今,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86人次,检查各类培训机构89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2起,罚款5000元。

(2)设立24小时举报热线,统筹12345市民热线、信访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暑假期间,受理违规培训投诉、举报线索37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100%。发动社区网格员、社会监督员等多种力量,开展不定时、不定点、不定量巡查,自主发现并上报校外违规培训线索,不断铲除校外违规培训生存土壤。

(3)利用“今靖江”“靖江教育”等宣传矩阵,先后两次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缓解家长教育焦虑,降低参加学科培训冲动。暑期前,以告家长书、家长会、《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广泛宣传政策,呼吁学生家长主动抵制违规学科培训,理性、科学、谨慎选择培训机构。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集中约谈会,对机构公开重申要求,提醒机构和个人假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

5.关于“维稳处突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1)以“春风润心”信访工作法治化品牌创建为抓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进访诉分离,滚动排查防范矛盾纠纷,加大访前调解、多元化解力度。

(2)针对当前信访态势,修订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处置时效性。

(3)通过举办校(园)长信访工作培训会、召开信访维稳专题会、开学工作会议专题布置信访工作等形式,不断提升维稳处突能力。对退休老教师、非公幼师、84中函等重点群体,用好送政策、送服务、送帮扶等暖心举措,经过反复疏导劝解,退休老教师群体上访人数已从原来的近160人锐减至不到10人,非公幼师群体目前基本稳定,84中函群体反映的诉求已形成解决方案,待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对极少数仍固执己见的信访人员,定期开展亲情走访,掌握动向动态,及时化解潜在风险。

(4)在7月份发布义务教育、幼儿园小班招生公告前,做好风险研判,发布后组织网评员关注各自媒体平台、贴吧等,联合职能科室做好政策解读和问题解答工作。截至目前,各校入学名单已在相应平台公开,未发现相关舆情。

6.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1)建立会议记录即时审核机制。局党工委和机关党委会议记录由工委办负责审核,局机关各支部会议记录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审核,重点核查关键结论、决议事项,确保表述无误。

(2)组织对局机关相关会议记录人员专项培训,重点培训速记方法、关键信息抓取、校对要点等,提升记录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从源头提高记录质量。

7.关于“厉行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组织机关和学校通过教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引导干部教职工从思想根源上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主动探索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的工作方式。

(2)组织机关公车司勤人员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定点维修、节假日期间封存入库等规章制度以及车辆应急处置技能等,扎实提升司勤人员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常态化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公务用车从新车采买、车辆维护及旧车处置的全链路合规有序。完善公车“一车一档”使用管理台账,落实加油“一车一卡”,对公车行驶线路、里程和实时位置等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节约公务用车开支。

(3)制订并落实《靖江市教育系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十条措施》,通过严格执行年度部门预算、实施“三公”经费限额管理、严控编外用人等举措,切实做到厉行节约,节俭办教育。

8.关于“自行招投标管理粗放”问题的整改。

(1)自2025年起,教育工会执行工会委员会集体决议制度,重大节日的慰问品采购方案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采购项目由全体工会会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勾选确定,由3人以上参与采购过程,在3家以上供应商之间比质比价,择优确定,采购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及竞价过程在单位内部以适当方式向全体会员公开。

(2)对接创意办公用品商行,要求提供2019年采购的“启天M415台式电脑、联想I5笔记本电脑”送货单详细参数,并经采购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作为报支附件,整理归档。

(3)经查阅2021年1月31日第31号记账凭证材料,该笔费用为“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采购册子”“阳光下的芬芳”“靖江市学校微创新案例简报第7期”等材料制作费,不属于常用印刷品品目,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靖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靖政办发〔2019〕79号)要求,可以不进行定点采购。

(4)自2020年起,为加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内部管理,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教育局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市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靖江市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并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印发的新政策、新要求逐年修订完善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同时,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登记制度,进一步加强用章管理。

9.关于“学校工程项目和采购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已向苏州御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追回2022年、2023年绿化维护3%的差额税费。学校内部深刻吸取本类问题教训,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同时举一反三,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校园内部绿化管养过程性管理,对中标企业逐月考核,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

(2)要求各校强化学校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将关于项目变更的党委会会议记录、变更方案、变更签证以及涉及项目内容的结算方案及时入档。

(3)市教育局校管中心、采管办、内审科等职能科室对斜桥中学两个路面维修项目、生祠初中两个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工程材料进行核查。经查,斜桥中学路面修缮经学校工程领导小组6月28日工程例会通过,8月5日实施。学生在课间活动过程中,部分破损路面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工程领导小组于7月15日同意进行修补。生祠初中宿舍楼消防隐患整改工程于2023年底被确定为2024年市领导挂钩安全隐患整改事项,并于2023年底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工作。生祠初中教学楼在市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春季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室外消火栓无水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以上项目修缮项目按照学校实际情况,按规范程序组织实施,不存在肢解工程的问题。

(4)修订《靖江市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资金来源、实施方案及造价等进行前期审核,从源头防止工程拆分的现象发生。组织专题培训学习新修订的《靖江市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廉洁教育。

(5)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督促指导学校严格对照《关于印发靖江市学校物业服务费用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靖教〔2024〕62号)中明确的“校园绿化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学校,按不得超过2.4元/平方米/年的限额标准执行。绿化面积低于10000平方米的学校,原则上不采购绿化维护服务”内容条款,组织实施,现已全面落地执行到位,局职能科室不定期开展跟踪督查。

(6)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已与2024年绿化维护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本期管养服务时限为2024年2月8日至 2026年2月7日,按年度结算,同步强化维保单位绿化管养过程性管理,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7)“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已于2024年1月整改到位,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价款支付审核,严格按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价款,并举一反三,确保不发生类似现象。

10.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召开专题会议,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中小学校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修订完善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议事决策范围、程序和要求,明确由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出拟由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等内容。

(2)开展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提升行动,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组织生活督查机制。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开展l次全覆盖督查,发现问题11个,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3)针对斜桥中心校党总支、城北实验学校党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一事,要求深刻反思、立行立改。教育工委安排专人列席指导实验学校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流程规范。

(4)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第一高级中学2021年学校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未经党委会讨论一事,要求立行立改,修订完善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向教育工委备案。

11.关于“涉稳风险意识不强,涉校涉生舆情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对各校、各培训机构暑期开展研学中是否涉及相关风险进行排查。

(2)组建各层次专、兼职信息宣传员和通讯员队伍,建立“网络发言人”群,实行“14小时报号值班”(网评员每天上午8点至晚上10点期间每人3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模式。近3个月以来,监测到涉及靖江学校的相关信息5条,均立即对接相关学校进行核实处理。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思政师资队伍人才招聘力度,确保思政课专业师资逐年递增。2025年新招聘5名思政课教师。

(2)通过内部挖潜、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将26名其他学科教师转岗为思政课教师。

(3)组织中小学思政学科教师全员参加2025年暑期泰州市中小学教材培训活动,通过专家讲座赋能一线教学实践,助力各学段全面落实新课程新教材理念。

(4)组织初中、高中教师参加2025年秋学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高中网络培训,采用理论讲解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讨论的方式,指导教师将思政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3.关于“部分批次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规范干部推荐程序,在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谈话调研推荐环节均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2)在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落实“十步工作法”,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通过考察公示、任前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

14.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1)对现有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存在空白项、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在选任学校干部工作中,对于干部专审表填写,建立“填写人自查、工委办初审、档案室终审”的三级审核流程,确保不产生新问题。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做到零改动、零缺失、及时存档不拖延、及时整理不零散。

15.关于“‘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1)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标对表刚性要求逐一抓好执行。

(2)严格落实市纪委“三交责三报告”工作要求,压实“一把手”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示范带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制定班子及班子成员“3+1”责任清单,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穿中心工作。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以来,召开局党工委会议21次,均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并对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相关精神作出具体部署。

(2)2025年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安排研讨交流5次,班子成员均参加交流发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领域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必学内容,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靖江教育实际,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开展深入研讨交流。

(3)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调查研究下基层。截至11月底之前,班子成员全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调查研究,至少撰写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梳理2018年10月以来新制订修订的相关党章党规40部,制订并实施补学计划,已于8月25日补学完毕。明确由工委办负责及时梳理最新制订、修订的党内法规,第一时间纳入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组织学习。

(2)对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至少抽查5个单位。截至8月底已完成对教育系统15个学校党组织的督查,未发现“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关于“对学校党政分设改革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

(1)召开专题会议,印发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中小学校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对照修订完善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及时做好备案工作。

(2)截至8月31日,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已将修订好的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送交教育工委办公室备案。

(3)秋学期,开展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专项调研,对存在职责不清、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的学校督促整改到位。

4.关于“教育集团管理体制尚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各义务教育集团通过同课异构、教研交流等方式开展集团内教研活动,将优质教学资源辐射到各成员校。

(2)指导小规模学校、薄弱校加强教学研究,校本化使用集团教研成果,探索适合校情、学情的教学方式。

(3)暑假期间,组织参加泰州市学科教学培训,开展市级层面学科培训和教研,提升集团内教学研究水平。

(4)开展小学教师素养能力专项测试,摸清小学教师学科教育教学能力。

5.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组织中小学思政学科教师全员参加2025年暑期泰州市中小学教材培训活动,通过专家讲座赋能一线教学实践,助力各学段全面落实新课程新教材理念,发挥思政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的作用。秋学期开学后,将适时开展思政学科教师分学段培训,进一步坚定落实新课程标准,推动广大教师深化新教材研究。

(2)开展靖江市级高中思想政治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展评活动,选拔两位教师参加泰州市级的展评活动,分获泰州市一等奖和二等奖,其中一人代表泰州参加省级展评。

(3)督促各校进一步强化教学研究,严格落实体艺、劳动等课程标准,上好每一节课。充分挖掘课程资源,以大思政的理念,在课程教学中融入思政元素。

6.关于“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督促全市各中小学校开足开齐课程,加大巡课力度,确保各类学科特别是音体美劳等课程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

(2)从党的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队伍建设、重点工作等多维度综合考评学校工作,努力消除教育功利化现象。

7.关于“特殊群体教育关爱尚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研究并草拟《2025—2026学年度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工作计划》,明确学年度送教上门、康复训练、心理支持等具体任务,及时开展针对性教育服务。

(2)开展2025年靖江市融合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邀请南京特殊教育示范学校、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专家开设讲座,我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教师进行经验分享,提升融合教育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8.关于“社区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1)强化社区教育管理人员能力和素质提升,安排7人参加省级及以上社区教育管理人员研修培训,持续充实社区教育讲师团队伍,在泰州市社区教育“能者为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中,我市13个项目获奖,其中5个项目获一等奖,晋级省赛。

(2)健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社区教育的建设机制,加快资源整合,推进斜桥镇社区教育中心现代化改造升级。面向青少年、企业职工和社区居民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培训活动60多场次,持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

(3)落实社区教育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清单,自主开发8门地方特色数字化课程资源,《中国剪纸》县域社区学习中心品牌课程获教育部推介,系泰州唯一。

9.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仍需加力问题”的整改。

(1)加强2025—2026学年度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交流,强化教研交流,促进乡村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努力巩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成果。

(2)督促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好秋学期分班工作,确保起始年级符合标准班额,其他年级逐步消除超标准班额现象。

(3)加大城乡教学研究交流力度,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4)加大教师交流力度,2025年参与交流的教师达250人,超过符合条件教师数的20%。

10.关于“校园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印发《2025年靖江市学校安全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督促学校秋学期开学前组织教职员工专题学习《靖江市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压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构建点、线、面环环相扣的安全责任防线,确保工作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

(2)督促学校聚焦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利用暑期进行集中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已整改隐患130条。同时督促学校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加强日常巡查,定期排查检查,及时消除问题苗头,实现隐患动态清零目标。

(3)孤山中心小学西门已扩建为教职工车辆专用通道,有效实现人车分流。实验学校已储备一定数量工业盐,并安排专人负责,下雪结冰时及时铺撒,解决路面防滑问题。莲沁苑幼儿园已进一步完善上放学方案,小、中、大班错时分批入校、离校,优化护学岗点位设置,各岗位人员按职责分工共同维护幼儿上放学安全。

(4)及时与公安对接,采取“劳务派遣+市场保安”的模式,力争配齐配足校园专职保安,逐步实现校园保安队伍年轻化、专业化。督促学校联系属地公安开展保安业务提升培训,对校园保安工作进行全过程考核,有效提升校园专职保安履职能力。

11.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1)组织开展靖江市小学法治优质课评比活动,多名教师参加观摩,实验学校毛洪霞老师代表靖江参加泰州市级法治优质课评比,获一等奖。指导初中和高中法治课教师参加泰州市微课比赛,新港城初级中学顾唯一老师获泰州市初中组第一名,一中陈丽娜老师获泰州市高中组第一名。

(2)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举行靖江市中小学生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组织各学段学生拍摄法治情景剧参加泰州市法治情景剧比赛。

(3)指导各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发布公众号,在班级群内向家长发送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内容。举行“模拟法庭”“法治剧本杀”等线下体验活动,邀请家长志愿者参与其中,让家长了解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形成教育合力。

12.关于“校园餐管理仍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逐条逐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全链条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整治主体责任。充分用好暑假“窗口期”,会同市监等部门,组织各校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厨师等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分层分类开展线上线下培训2次,累计覆盖人员800余人次。

(2)制定完善《学校食堂“五好”校园餐管理提升实施细则》,将各校“校园餐”治理情况严格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3)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对“校园餐”治理中履职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格对照相关规定,快查快处,绝不姑息。专项整治实施以来,已向纪委移送问题线索3条,协助立案查处案件22起,涉及人员22人。

13.关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紧贴靖江“456”产业链群体系,优化调整专业设置,新增现代物流管理和数字化设计与制造2个五年制高职专业。召开专业(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与14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2)统筹安排资金779万元,实施24项实习实训设施设备更新换代、提档升级项目,强化职业学校关键能力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实训培训需求。

14.关于“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1)暑期组织开展部分学校公开选聘工作,通过笔试、面试和技能加试等环节,选聘27名教师到城区师资紧缺学校工作。

(2)合理安排师资剩余学校的教师到师资紧缺的学校支教,支教时间1年,期满后返回原学校,人事关系不变。

(3)对今年暑期停止办学的三所学校(越江小学、团结初中、惠丰小学)教师进行分流,解决部分学校教师不足的矛盾。

15.关于“名师、名校长培育打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出台《加快靖江名特优教师培养六项举措》,从建立培养梯队、实施专培项目、开展分类提优、实行重点倾斜、强化示范引领、强化激励考核等六方面开展名师、名校长培育。

(2)遴选基础好、实绩强、有潜力的重点培养对象,实施“靖教领雁”(名特优教师教科研能力提升)培养项目,培养周期2年,首期培养27人,聘请专业机构组建导师团队,开展分段研学引领和专业指导研修。

(3)组织“靖·润禾”班主任工作主题沙龙。通过“海选+精选”“模拟课堂+公开课展示”等方式开展主题班会评选,1名教师获省初中组评比二等奖,1名高中教师、1名小学教师将代表泰州参加省赛。

16.关于“基层减负松绑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1)目前,局机关所有学校借调人员均已回学校工作,教育局相关科室不定期对各校进行检查,确保原有借调教师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出现“清而不退”“明退暗留”等现象。

(2)转发《泰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 年市级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的通知》,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年可在“白名单”内自主选择不超过10项进校园社会事务,进校园次数不得超过10次,不在省、市“白名单”内的一律不得进校园。

17.关于“形式主义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印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泰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规范进校园“白名单”的通知>》。

(2)严格执行泰州市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年可在“白名单”内自主选择不超过10项进校园事务,进校园次数不得超过10次,不在省市“白名单”内的一律不得进校园。

(3)组织活动单位提前将活动方案和申报表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督导科备案后,方可与学校对接、实施。

(4)按要求每月向省报送一次监测点学校的进校园社会事务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共审批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1次。

(5)指导各校进一步完善家访工作机制,合理安排家访对象、方式和频次。组织教师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培训,提升家校沟通和协同育人能力。

(6)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原有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扎根农村奉献教育先进教师”等表彰已全部取消。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各类教研活动,6月份以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未举行过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评比活动。

18.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对新入职的141名教师进行岗前培训,把培育践行教育家精神和师德师风教育作为培训必修内容,2025年职称评审时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对参加中高级职称的266名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审核,并予以公示。

(2)排查师德风险隐患,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评价体系,组织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评先评优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抽调精干力量,优化4个师德师风常态化督查工作专班,联合公安、属地、社区等部门(单位)“四不两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紧盯周末、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学校、重点学科、重点人员开展3次巡查检查。

19.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靖教财〔2020〕5号),持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点盘查,并形成盘点记录。规范固定资产核减手续,报经局党工委集体讨论确定。发现账实不符的,及时查明原因,符合处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处理。局机关已于2024年8月补记“北斗车载定位终端”固定资产,并定期计提折旧。

(2)及时对接税务部门,严格按照税法要求,依法及时缴纳房产税,2025年已完成靖江菁盛餐饮店、百盛酒店弘毅房租纳税,将继续强化学校不动产出租指导、监督,切实履行房屋出租纳税义务。

(3)根据《关于明确劳务派遣司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靖车改〔2019〕1号)文件精神,误餐补贴可根据误餐实际按次发放或采取定补形式按季度发放。按次发放标准为:执行靖江县域范围外出差保障任务100元/天。定补补贴标准为:不高于600元/月,故发放驾驶员车贴600元/月符合文件依据。我局将严格执行《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靖人社〔2013〕197号),规范机关编外人员收入分配。

(4)强化教育局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及时支付各类欠款及应付款。

(5)针对“福利发放领用手续”不完善情况,已补齐各校签字手续。针对“个别奖金发放方案未经领导班子讨论”情况,已完善相关会议记录。针对发放“第一书记”工作补贴未附组织部行文情况,已主动与组织部门对接,将任职文件作为报支附件,整理归档。针对“胡庆利安全培训讲课费支出依据不足”情况,经查证,发放的胡庆利专家讲课费符合相关文件要求。针对“购书未附合同与验收单”情况,已将购买书籍合同及验收单纳入附件材料。针对教育工会相关支出未附证明或确实经手人、经办人等情况,教育工会已补齐相关报支手续。针对“教育发展基金支出慰问款缺少审批人签字”情况,已严格按要求完善相关手续。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财务报支流程,检查报销单据及附件填写,确保支付票据的规范性及支付流程的完整性。

(6)核实“兴化板桥接访餐”情况,当事人已出具书面说明,作为报支附件,整理归档。组织学习《江苏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靖江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今后严格执行“三单一函”制度,并在财务报销时严格审核,作为附件归档。

20.关于“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效果欠佳问题”的整改。

(1)按照省、市“润心”工作要求,9月1日起使用统一平台对相关学段学生开展全员普测工作。督促各校对照普测结果,结合日常观察、访谈交流等方式,确定重点人员,“一生一档”做好干预工作。

(2)完成3所初中学校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按要求开放,做好个辅、团辅工作。

(3)新招聘2名心理专业教师,充实专业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组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参加省、市相关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4)制发《关于公布2025年秋学期靖江市心理健康教育常规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清单式提出秋学期相关工作要求。

21.关于“对教师身心健康状况关爱不够”问题的整改。

(1)贯彻落实《靖江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教育“暖心工程”的意见》,组织全市在编在岗教职工、离退休公民办教职工、经教育局确认和编办备案的幼儿园编外人员6000余人参加体检,体检在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进行,针对不同群体设置10个体检套餐,由教师自主选择,满足教师需求。

(2)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教职工健康驿站,开展多样化健康指导,提供心理咨询和减压舒缓等服务。

22.关于“教师待遇问题仍然突出”问题的整改。

(1)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和减少学校编外用人总数,切实降低编外人员用工成本,2025年春学期以来已核减清退编外人员60人。相关学校结合实际,已初步制定编外人员清理计划,正逐步有序推进。

(2)加强部门、属地沟通协调,积极上争资金621.2万元,全力保障各级各类学校代课教师、教辅等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编外人员队伍稳定。

(3)依法维护学校和编外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对相关人员反映或存在问题及时会商协调,努力推动解决。 

23.关于“职称评审工作存在弊端”问题的整改。

(1)按照省和泰州市职称制度要求,认真制定职称评审程序。评审前,市人社局、教育局核定确认各校年度申报职数,坚决做到申报职数总量不突破。评审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和学校制定的程序,各个环节不折不扣严格执行规定,做到评审程序完善、公示公开充分、评审材料规范。评审严格实行“三公示制”,确保评审工作过程阳光、结果公平。 

(2)坚持职称评审向年轻教师、一线教师、绩优教师倾斜。安排40周岁以下的副高职称专项指标不低于全年指标的20%,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副高职称不占学校的指标计划,由泰州教育局统一评审。获得泰州市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的教师评聘一级教师职称不占学校的指标计划,获得省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的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称不占学校的指标计划。

24.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教育工委与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2025年秋学期将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2026年1月,将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2025年秋学期起,将基层学校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重要依据。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局党工委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局班子成员均充分表态发言及表决,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

(2)开展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提升行动,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组织生活督查机制。2025年6月,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开展了l次全覆盖督查,发现问题11个,并于7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3)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学校党建工作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执行不严格、开展不规范的基层党组织,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2025年9月,将指导第二实验幼儿园成立支委会。城北实验学校党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会议记录已督促一并存档。对于局机关第一、第三党支部支委会记录过于简单问题,以及刘国钧中学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主持人不规范、学习记录空白等问题,已责令其即知即改。

(4)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2025年8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会议流程,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工委主要负责人对发言材料会前逐一把关,力求查摆问题一针见血,自我批评深入深刻,相互批评红脸出汗。

(5)建立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会前审核机制,会前对会议方案审核把关。对于实验学校初中理科、文科党支部,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一、第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责令其即知即改,今年的组织生活会将重点督查。

(6)建立党费交纳提醒、核查机制,督促所有党员按月自觉足额交纳党费。对于部分机关党支部和学校党组织仍未能按月交纳党费问题,已责令其即知即改。

26.关于“党风廉政‘责任链’拧而不紧”问题的整改。

(1)教育工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讨论并制发《市委教育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存在问题。

(2)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开学工作会议、学期结束工作会议上均进行强调。

(3)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列入全市学校党组织书记、校(园)长年度述职必述内容,倒逼学校责任链条拧得更紧。

27.关于“队伍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召开教育系统干部警示教育会,各级各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70余人参会,会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分管负责人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绷紧纪律之弦。

(2)组织各学校分管后勤的副校(园)长、关键岗位干部81人,至法院旁听涉教育系统案件庭审,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3)制发2期《校长镜鉴》,内容涵盖有偿补课、违规体罚、“校园餐”整治、校服征订、教辅材料征订等方面,发布6条“廉情提醒”,坚决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4)健全完善谈心谈话、书记讲党课等制度,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关键岗位干部均开展至少1次谈心谈话,加强廉政提醒,做到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书记均上了至少1节专题党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优良作风凝聚教育奋进力量。

(5)坚持动真格、出重拳,动真碰硬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线索排查,目前已立案查处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全面强化严的氛围。

2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突出政治监督方面,以监督“两个维护”、“两个责任”落实为核心,对驻在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题监督。自整改以来,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10人次,集体谈心谈话1次,督查党委(党组)三重一大集体研究重大事务20余次,跟进监督巡察整改工作5次。

(2)严肃日常监督方面,采取“嵌入式”“贴身式”监督模式,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驻在部门日常工作开展常态监督。巡察整改以来,对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划区招生、教师交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中高考考务等工作开展监督30余次,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督提醒。

(3)聚焦专项监督方面,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开展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专项治理,以案件开道,超常规推动专项监督走深走实。专项整治以来,共立案17件,其中校园餐14件,教辅资料1件。

(4)强化系统集成方面,联合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相关派驻组、教育局职能科室、学校纪检委员,采取“室组地”联动模式,握指成拳,形成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利用假期,抽调学校纪检委员跟班培训、以案代训4次,联合纪检监察室共同分析研判问题线索10余次,指导局主体责任办公室查核信访反映5次,有效提升了监督办案质效。

2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思想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建立班子成员“包联督导”制度,对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常态化指导,压实“一岗双责”,杜绝重业务轻思想倾向。

(2)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的必述内容,2025年12月将对述职报告提前审核,未突出意识形态工作、查摆问题不深刻的督促及时整改。

(3)局党工委会议2025年6月19日专题研究部署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工委与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基层党组织会议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30.关于“干部和教职工队伍结构需进一步优化”问题的整改。

(1)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突出系统谋划,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力度,坚持岗位空缺时优先考虑、关键岗位上优先选配、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2025年8月,提拔任用学校副校级以上干部29人,其中40周岁以下6人(含30周岁左右3人,正校园级干部3人),年轻干部占比20.7%。提拔任用见习校(园)长8人,均为35周岁左右,其中30周岁以下4人。

(2)举办教育系统干部培训班,对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在心得撰写、研讨交流等方面明确要求,积极搭建年轻干部能级提升平台。2025年8月,提拔任用35周岁左右学校干部11人,占比29.7%。

(3)暑期开展部分学校公开选聘工作,选聘27名教师到城区师资紧缺学校工作。安排3名幼儿园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到小学任教,安排3名初中专任教师到省靖中“弘毅创新班”任教。

31.关于“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仍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校、局机关科室开展一轮全覆盖式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订并落实风险防控机制。

(2)修订完善《2025年度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3)召开教育系统干部警示教育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切实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4)制定《靖江市教育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谈心谈话方案》,组织局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开展至少1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

32.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讨论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和办结情况。

33.关于“压力传导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1)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巡察的内涵要求。

(2)面向各基层党组织转发《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委教育工委的反馈意见》,要求各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文件要求,认领任务、剖析根源、落实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3)组建巡察整改督查工作专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对各校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4.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组织职能部门、学校全面梳理2018年巡察反馈问题、2020“下沉式”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成效不明显、整改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列出清单、主动认领、立行立改。

(2)下半年拟开展“杏坛清风·廉润校园”党风廉政教育进校园活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教师立规矩、划红线。

(3)自泰州市财政局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上线工程采购模块的通知》(泰财购〔2024〕47号)后,2025年1月起“苏采云”服务类网上商城上线了工程类采购模块,我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按要求规范开展小额零星修缮类项目的线上采购。暑期,各相关学校的零星维修项目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如第一实验幼儿园托班教室卫生间改造工程、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广场地下水管修漏等项目。

(4)修订《靖江市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资金来源、实施方案及造价等进行前期审核,从源头防止工程拆分的现象发生。组织专题培训学习了新修订的《靖江市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廉洁教育。

(5)建立党费交纳提醒核查机制。要求基层党支部指定专人担任党费收缴管理员,每月通过“线上提醒+线下确认(支部委员对接)”方式,督促党员足额交纳党费。教育工委每年开展2次随机督查,对于党费收缴不及时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通报,督促及时整改到位。2025年7月已完成一次督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及时收缴到位。

35.关于“教研引领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1)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实时互动教研。6月份以来,多门学科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教学研讨,初中语文推荐观看专家解读八下名著《唐诗三百首》的直播,高中化学讨论专家讲座内容,高中历史就2025年高考试卷进行分析。

(2)组织全市4223位教师参加泰州市中小学教材培训,培训涵盖小初高各学科,培训内容围绕新课标、新教材、新高(中)考等,培训采用线上直播方式,我市组织相应学科的所有任课教师集中进行线上观看。

(3)开学后,将组织市级、联盟校集体备课活动,关键学科开展集体备课展示观摩交流,从而推动集体备课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提升集体备课的实效性。

(4)举办全市2026届高三全体教师学科能力提升培训,全市2026届高三全体教师,高中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教务处主任等300余人参加培训。开学后,将广泛开展主题化的课堂教学展示活动,赋能课堂教学转型,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将适时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我市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5)适时招聘补充紧缺学科教研员,充实教研员队伍。

36.关于“学校超编问题有待解决”问题的整改。

(1)第一高级中学和刘国钧中学核定综合管理机构及工青妇群团组织领导职数9名,是指副股职(中层正职)职数9名,不包含中层副职干部。根据《靖江市中小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核定第一高级中学和刘国钧中学中层正职干部9名,中层副职干部13名,群团组织负责人不超过3名,总职数为25个。第一高级中学和刘国钧中学实配中层干部分别为23人和22人,均未超过核定职数。

(2)2020年5月,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对我市部分学校领导人员进行备案管理,核定市第一高级中学领导职数为1正5副。2024年2月,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对第一高级中学实行党政分设,增设校长1名。2024年7月,市委编委重新核定第一高级中学领导职数共5名。对于因重新核编而造成的干部超配问题,已制订化解方案,到2027年1月,通过只退不补方式逐步解决。

(3)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通知和批复文件,对市第一高级中学和刘国钧中学开展定岗定员工作并到组织部门重新备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在核定的职数总量、层级、结构内操作,实现人、岗、事合理匹配,力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全面梳理全市学校干部配备情况,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学校干部。对于因学校撤并等历史原因造成的干部超配问题,通过统筹调配、只退不补等方式逐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委教育工委将持续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是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是事关教育发展的“政治使命”意识,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教育工委坚持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教育工委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过问协调、实时跟进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抓好各项措施的整改落实。

二是高质高效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强化清单化推进、全过程管控、销号式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计划一年内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方案、严格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健全完善常态长效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统筹推进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国家、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靖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