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第二十项信访事项
发布日期:2025-04-08 10:01
信息来源: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第二十项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编号:第二十项,问题:船舶修造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水平不高,国舟重工、同康船业等企业露天刷漆补漆现象较为普遍。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验收人员于2025年3月21日前往国舟重工、同康船业两家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国舟重工龙门吊等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同康船业现场配备移动式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四、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查看台账资料,靖江近几年均对辖区内船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已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目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21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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