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3 09:10
信息来源: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3JS202411020020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十五批信访(编号D3JS202411020020),泰州市靖江市孤山镇联东村村部旁隆丰砖瓦厂,违规占用农田建设厂房,紧挨村民住宅,粉尘、烟囱废气污染严重。诉求:要求尽快查处。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市孤山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1.核实靖江市隆丰砖瓦厂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该公司已按要求完善了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和石灰粉投料区域的围挡,废气在线数据未有异常超标,有组织、无组织废气现场监测达标;

2.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完成时限

已完成整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1. 靖江市隆丰砖瓦厂立行立改,已按要求完善了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和石灰石投料区域临时围挡。2025年3月,将原临时围挡改为封闭式固定围挡,原料区开放式顶棚改造为封闭式厂房。

2.2024年12月-2025年6月,该厂停产实施脱硫治理设施技改,改为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同时,该厂对烟气在线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将原后散式颗粒物分析仪更换为抽取式超低浓度烟尘仪,对烟气分析仪进行程序升级,6月25日进行调试并联网。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5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