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江苏博联港口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6-24 09:55
信息来源:靖江市交通局
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靖交港其他字[2025]00004号
江苏博联港口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苏泰靖)港经证(03029)号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注销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款、《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从即日起注销你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苏泰靖)港经证(03029)号,有效期至2026年7月6日]。
你公司不得再从事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及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等业务的经营。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靖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靖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