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29 09:00
信息来源: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0250037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靖江市城南办事处十圩村十二组与大桥新村之间的河道多处被占用、封堵,导致水体黑臭,污水横流,夏天蚊蝇乱飞,雨污合流,排水不畅,泄洪受阻,且最终流向未知。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办事处。
三、整改措施
1.对该河道进行清淤整治。
2.铺设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四、完成时限
已完成整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完成该河道清淤整治、周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要内容是:路面拆除及恢复230m2,挖淤泥、流沙768t,砌筑井(雨、污水)64座,铺设雨污管网1036m,以及设置混凝土挡墙、雨水沟,铺设黑麦草等辅助工程。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1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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