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26日对靖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5年6月6日反馈了相关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收到巡察“回头看”问题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周密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及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反馈意见与巡察工作要求,对照反馈意见逐句研读、认真反思,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与督促检查。
(二)抓好研究部署,明确整改责任。党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审定整改方案、听取整改进展、解决整改难题,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构建了“党组统揽、分工负责、专班推进、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以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三)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成效显著。自收到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以来,我局秉持“真反思、真整改、真较真、真碰硬”的态度,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在集中整改的三个月内,局党组带领全局上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反馈问题,深挖根源、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11项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5项。通过整改,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强化。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党组会讨论事项不充分,会前酝酿不够,决策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7月22日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容。党组会会前制定《党组(扩大)会议议题表》,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重大事项讨论、重要工作布置、拟实施项目过会、政府采购等事项,将应列入党组讨论的议题全部纳入,杜绝未审批先实施的情况发生。上会讨论前,将会议议题提前下发给班子成员,明确本次会议重要事项讨论内容,按照议事程序在会前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酝酿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后再做出决策。
2. 关于“村级经营性实体对村集体增收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整改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组织各村参考泰州激励机制指导意见和工作提示、市级扶持政策和村集体领办创办经营实体指导意见、镇级激励实施细则,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激励方案,明确综合激励和经营激励标准,对照各村2025年收入目标,测算全年激励金额,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25年上半年,全市经营收入占经营性收入比重从去年同期的75.34%提升至84.76%。进一步加强村集体领办强村公司运营管理,由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并印发《关于促进强村公司规范运营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靖委农办发〔2025〕8号),以流程图的形式规范强村公司运行流程,以市场化经营为导向,确保强村公司规范高效运行。立项2025年泰州第一批扶持项目6个,上争泰州财政资金30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项目村村均增收10万元左右。
3. 关于“个别服务项目未审批先实施、不及时报销、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各科室学习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财务收支的报账流程。针对伙食补助费超标问题,我局第一时间进行即知即改,将多报支的两人两天共计80元伙食补贴退回缴库,使错支的财政资金得到有效追回。主动深入查找问题根源,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严把财务审核关,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 关于“人员培训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7月7日组织开展局系统财务培训,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集中解决近阶段财务工作中出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并在后续工作中规范执行,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7月初组织项目管理培训,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我局近年来项目实施中人员被处分的案例进行剖析。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的针对性,针对培训方式单一问题,实行分层分类培训,采用“课堂教学 + 实习实训 + 服务指导”三段式教学模式,加强服务指导,聚焦短板开展案例分析,提升实操能力,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
5. 关于“向分管领导、各科室、所属单位的责任传导过程中,有层层递减现象”问题的整改。
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局党组以身作则,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围绕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开展了3次学习交流活动,并召开了局系统警示教育暨作风建设大会,及时化解党员干部思想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9月5日,组织召开了班子警示教育和廉情分析会,领导干部汇报了“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并将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纳入讨论范畴。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或开展个别谈话,确保工作压力得以有效传导,责任切实落实到具体人员。
6. 关于“部分制度无发文编号、发文时间和主送单位”问题的整改。
对自2022年市委巡察以来修订完善的制度进行梳理,并建立档案。针对《靖江市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靖江市农业农村局网络舆情监测和应急管理制度》两项制度,完善其中缺失的要素,按照规范要求重新发文。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规范发文流程,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对需行文的各类文件进行登记审核。
7. 关于“部分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优化工作作风,促进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对15名新提拔干部开展任前谈话,要求其勇于担当、善于作为。针对上轮巡察整改方案中存在多个牵头部门的问题,在制订整改方案时,依据问题来源、部门职责等因素,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确保职责清晰、责任明确,从源头上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8. 关于“部分制度渐显滞后”问题的整改。
梳理2018年以来的暂行(试行)制度15个,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评估,明确是否继续使用、是否需要修订等要素,积极推动试行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7月8日,邀请部分镇经管负责人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评估工作座谈会,听取各镇关于农村三资管理,特别是村级用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加强预算管控、优化人员管理、规范用工结报等方面完善顶层设计,堵塞制度漏洞。8月18日,制定并印发《靖江市村级用工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用工,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9. 关于“跨科室、所属单位的协同机制运转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
整改工作指定一个责任科室牵头负责,明确职责与整改时限。牵头科室加强与参与科室的联系沟通,注重搜集相关资料,关注细节,避免因信息不畅而导致失误。通过组织培训学习、在微信群发布提示等方式,对财务收支的报账流程及相关要求进行工作提醒,梳理出一批2024年及以前未结算的部分费用,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加强财务报账流程管理,在开具房屋出租发票时,必须附带相关租赁协议,并仔细核对收款年份及金额,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差错。局系统每季度统计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台账并上报国资办,做到序时更新,及时了解最新动态。严格落实上级新的工作要求,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清查工作。
10. 关于“财务审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财务审批现状进行分析评估,为确保涉农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农推中心等9家事业单位的财务仍应由局“一把手”审批,并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把控财务审核审批关。
11. 关于“财务账册未及时归档”问题的整改。
加强财务档案管理,规范做好局系统下属单位财务凭证账册的及时建档归档工作。已将上轮巡察以来长江禁捕协调服务中心的财务档案规范建档。对两家下属单位进行财务审计,检查财务凭证,发现问题逐一沟通对接,及时纠正财务处理中的错误做法以及不规范的细节问题。组织开展财务互查,对一些习惯性错误操作进行严格界定,避免再次出现,使系统内财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整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织将秉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对长期整改任务紧盯不放,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取得实效。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完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制度落实,推动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及我市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相结合,以整改实效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4833357;邮政信息:靖江市人民北路103号靖江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电子邮箱:jjnw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