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26日对市残联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6月5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理事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6月27日,市残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确定了15个方面47项任务122条整改措施。7月25日、8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8月2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市残联党组及班子成员分别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与反思,并拿出具体整改措施。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实见效。3个月内集中整改总体情况较好,目前已完成43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率达91.5%。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主题教育规定动作未开展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近三年开展的学习教育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拧紧思想发条,筑牢理论根基,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度出现。
(2)利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等,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本行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召开党小组会32次,支委会8次,党员大会2次,主题党日8次,上党课2次,集体学习39项。
(3)以问题为导向,高质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教育期间,残联系统上下坚持把开展学习教育与落实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聚焦理论武装抓学习,坚持刀刃向内查问题,累计召开党组会议9次,查摆问题18条,制定整改措施18条,推动学习教育成果在残联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必学内容,确保每次都能及时、全面、深入地领会党中央最新精神,让党的创新理论成为残联决策施策、工作开展的根本遵循。
(2)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流程,会前由办公室提前2天收集学习材料,会上党组书记带头领学,会后注重学习成果转化,不断推动工作实践。集中整改阶段,召开党组会议5次,学习“第一议题”内容10项,有力带动整体工作效能提升。
3.关于“学习研讨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1)7月31日,市残联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将中国残联八代会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并结合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党组成员进行交流研讨,切实深化对学习精神的理解与把握。
(2)结合省残联调研、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共同富裕的指导意见》,市残联科学谋划“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靖江市“十五五” 促进残疾人群体共同富裕工作方案》,并对编制《江苏省残疾人“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合理建议,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全市残疾人的实际贡献。
(3)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4次,现场研学1次,每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2次。
(4)注重强化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融合,重点围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提高残疾人服务满意度等方面,已开展学习交流2次,专题讲座1次,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1篇。
4.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问题的整改。
(1)动态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发布每月工作计划,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完成标准及时间节点,强化落实,压实工作责任。
(2)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开展省、市民生实事专题调查6次,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全面完成。现已完成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质量提升项目。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改造提升残疾人辅具服务点,已完成泰州市验收,即将接受省级验收。
5.关于“基本服务覆盖率与考核目标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1)按照省绩效目标任务,做好我市各类康复服务工作,目前儿童康复137人,辅具适配252人,精神残疾人免费用药402人,社区康复794人,职业康复370人,医疗康复10599人,共12554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数据全部录入系统,提升了康复服务精准度和覆盖率。
(2)完善白内障无障碍工作长效机制,修订《靖江市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实施方案》,取消“村(社区)、乡镇白内障患者困难证明材料”,扩大项目服务人群范围,规范手术实施。8月,开展白内障手术机构招标采购工作,靖江市人民医院中标,做到白内障发现一例、治疗一例,年底前顺利完成省考核目标任务。
6.关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全面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线上通过公众号、村(社区)网格群、政企通平台等媒介推送政策解读及短信,线下通过入户宣讲、社区活动发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内容告知书》,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对居家托养服务政策的知晓率和理解度显著提升,服务对象能够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服务内容。
(2)第三方服务机构已经合理调整服务项目设置。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实施护理员“技能+素养”双提升工程,开展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专项培训6批次。创新推出“一码通办”智慧服务,集成预约服务、过程跟踪、质量评价等功能,嵌入AI无障碍助手全天候在线答疑,护理员端智能推送标准化服务操作指南。今年以来未发生不合理服务。
(3)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将服务内容从4类17项扩容至5类26项,新增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助游助行等特色项目。针对特殊需求,提供接送儿童、买菜做饭等专属关怀服务,形成“基础托养+个性定制”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更好地满足了残疾人多样化、多层次的托养需求。今年以来,已累计提供服务30428人次。
(4)强化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监管与考核,组建“惠残服务党员突击队”,通过“残联监管系统”实时介入监督,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带队“四不两直”入户查访83户,纠偏整改问题2项;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季度评估;通过“残联监管系统”实时介入监督,开通“扫码评价”通道;修订完善《靖江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将服务质量、服务档案等12项指标纳入考核,提升考核频次至每季度一次。深化考核、审计、调查的结果运用,与经费核算紧密挂钩,倒逼服务质效螺旋式提升。
(5)编制并实施《靖江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操作手册》,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要求,建立了“需求筛查—服务供给—质量监管”全链条标准化体系,实现政策落地“零偏差”、服务过程“零疏漏”。
7.关于“残疾人康复工作缺乏有效举措”问题的整改。
(1)深化“1339”一体化融合康复服务体系,持续指导马桥徐周村、滨江康阳社区、斜桥东阜社区等3家示范社区,规范康复服务内容,为社区内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康复训练服务、适应能力训练等9项康复服务。截至目前,社区融合康复服务残疾人794人,其中服务精神障碍患者117名。
(2)与家有儿女、马洲之家、168等13家社会组织合作,成立服务工作队,开展康复服务技能培训,上门提供居家康复服务。借助村(社区)卫生室、残协、党群服务中心的优势资源,依托“馨港湾残疾人之家”场地、设施等便利条件,为残疾人提供心理疏导、用药指导、康复医疗等个性化服务。
(3)完善一系列康复惠残政策,做到提标扩面,包括《关于执行《省残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3年版)〉的通知》等文件的补充意见》《关于开展2025年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调查的通知》等。
(4)利用爱耳日、爱眼日、孤独症日、全国残疾预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第二十六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星光璀璨 爱不孤独”关爱赋能活动、“关注普遍眼健康,共筑‘睛’彩大健康”全国爱眼日宣传活动、全国第二十五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预防伤害致残,共创健康生活”第九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等,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益群众5000余人,不断提升康复宣传效果。
8.关于“涉残评定工作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组织机关评残工作人员开展评残制度专项学习,重点围绕回避制度对保障残疾等级评定公正性的重要意义进行深度解读,通过案例分析、制度条文拆解等方式,强化工作人员制度执行意识,切实增强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的自觉性。
(2)联合卫健委完成残疾评定专家更新工作,印发《市残联 市卫健委关于调整靖江市残疾评定工作委员会人员名单的通知》,将所有评残专家统一纳入委员会规范化管理,明确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评残专家学习教育。截至目前,已向卫健委发送《关于开展残疾评定工作的函》18批,由卫健委协调评残医师开展工作,确保参与评定的医师均为委员会成员,且各类别每组现场评定医师数量不少于2名,切实提升评残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3)评残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苏残规〔2023〕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泰残发〔2024〕5 号)文件要求,明确 “申请人对初评结论有异议的,需在收到初评结论后十个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申请复评,经市(区)残联同意后报泰州市残联,由泰州市残联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复评,且参与初评的医师必须回避” 的操作流程,同时,通过内部培训、流程公示等方式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严格执行。截至目前,已按规范处理复评申请19人,均实现初评医师回避。
9.关于“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完成《信访矛盾应急处置预案》《残疾人集中活动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编制工作,明确应急处置组织架构、响应流程及责任分工,涵盖风险预警、现场处置、跟踪回访等全环节,有效提升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的规范性和效率。
(2)开展消防专题培训1场,开展残疾人工作者业务培训班1期,有效增强工作人员的舆情处置能力。
10.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1)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集中学习。7月,对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推进机关法治建设,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9月,市残联举行专题讲座学习法治思想内容,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11.关于“法治学习、普法阵地相对薄弱,法律援助站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1)强化法律援助站实体化运行,联合司法局选派律师灵活办公,建立案件台账与回访制度,明确咨询、受理、代理、跟踪全流程标准。
(2)做好法律援助跟踪服务,对已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专人每月跟进案件进展,确保服务“从咨询到结案”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为残疾人提供工伤赔偿、婚姻家庭等法律支持,切实解决残疾人法律维权难的问题。
12.关于“对法治建设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1)对近三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按时报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2)建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长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开展日常法治建设工作。
(3)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高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截至目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开展法治讲堂1场。
13.关于“普法宣传工作形式内容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拓展法治学习与普法载体,在“靖江残联馨港湾”公众号开设《手语普法》等学法普法栏目,发布残疾人权益保障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解读与案例分析。已发布手语普法4期,有效提升了残疾人群体的法治知晓率。
(2)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基层,走进残疾人之家、走进村(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已举办法律知识讲座3场,发放普法相关材料1000余份。
14.关于“主体责任严重缺位”问题的整改。
(1)坚决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了“3+1”清单、整改整治清单等,明确责任领导、目标任务、时间节点等关键要素,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7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深刻汲取案件教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治。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通过“以案四说”沉浸式警示课堂的形式,强化以案促改促治成效,市残联领导班子、中层代表、专职委员代表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进一步增强了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守纪律知敬畏的底线。
(3)运用案例分析、观看视频、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每季度开展一次。开展“新风清语 廉洁助残”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发布廉洁图书阅读目录,关键岗位干部交流以案为鉴心得体会;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小意思大窟窿》。结合主题党日,开展理论学习、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交流感悟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7次。
(4)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
(5)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决策过程规范透明。重新修订《靖江市残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大额资金支出管理,公开择优选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信息。
15.关于“关键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强化廉政教育,党组书记对机关全体人员开展了集体廉政教育谈话2次,上廉政党课1次。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廉政谈话,对基层专职委员开展专题廉政谈话2次,对近一年来受处分的2名党员进行教育、鼓励,深刻做到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汲取教训。
(2)做实做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编制《靖江市残联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梳理廉政风险岗位及风险点14项,制定防控措施21条。健全监督体系,修订完善《靖江市残联内部管理制度》,筑牢监管防线。坚持刀刃向内,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主动上报,经派驻纪检组审查核实,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
(3)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对“馨港湾残疾人之家”的运营经费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与经费拨付直接挂钩形成刚性约束。截至目前,残疾人之家服务对象397名,已拨付运营经费9375199.8元。各“馨港湾残疾人之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机构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16.关于“未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问题的整改。
(1)梳理近年来审计、巡察、案件反馈的问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主动上报,经派驻纪检组审查核实,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切实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与派驻纪检组联系,紧盯“人、财、物”关键环节,建立联合督查机制,每月与派驻纪检组联动1次,及时汇报“三重一大”事项。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组对残疾人证规范化管理、居家托养服务提升、12345回访进行现场调研3次,参与“三重一大”党组会议3次。
17.关于“以党组会议讨论代替采购程序”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研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确保决策过程规范透明。20万以上大额资金拨付全部提交党组决议,累计讨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残疾学生教育补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助、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经费、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等重大资金拨付14项。
(2)重新修订《靖江市残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结合机关实际,从采购金额、采购方式、采购流程等方面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提升了采购监管效能,有效防控风险。
(3)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强化法治意识,规范采购行为,提升业务能力。
(4)严格落实省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3年版)》(苏残规〔2023〕1号),卫生健康系统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所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以提出申请,依据《江苏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评估细则》认定为定点机构。按照市妇幼保健院的申请,市残联前期组织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开展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综合评估工作,对照《评估细则》,认定市妇幼保健院符合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的相关要求,与靖江市妇幼保健院签订了视力类康复服务协议。同时,市残联于服务期间,定期开展平时抽查和考核工作,确保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康复服务。
18.关于“采购程序倒置”问题的整改。
(1)重新修改《市残联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采购流程,强调比价环节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规范比价的范围、方式、标准等,确保采购工作有章可循。完善采购审批流程,经办人员严格规范采购流程顺序,增加对比价环节的审核把关,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审批权限。通过制度的修订与完善,从源头杜绝了采购程序倒置的可能性,为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对2024年、2025年所有采购进行回头看,查阅采购项目20项,无签订合同在前,计划在后现象,进一步巩固了整改基础,有效降低了采购风险。
(3)组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残疾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合规意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为避免采购程序倒置问题复发提供了有力支撑。
19.关于“对第三方机构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1)已终止泰州市弘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并重新规范采购流程,严格筛选引入具备合格资质的新第三方评估机构,切实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真实性和专业性显著增强。
(2)已停止不符合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条件对象的服务并追回资金14160元,全面完成服务对象的资格复核,实现审核与退出机制的规范化和严格化,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服务的情形。
(3)通过实施“四不两直”走访抽查、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季度考核并将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使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
20.关于“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从2024年起取消对各乡镇的补助项目,不再列入预算。开展残疾人事业资金使用专题培训,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确保残疾人专项资金执行无偏差。
(2)规范财务报支流程,重新修改《市残联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确保支出有理有据、真实有效。
21.关于“财务手续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1)调整《靖江市残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小额零星服务类采购,准确运用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在内控中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执行采购报账流程。
(2)开展了相关咨询造价项目的全面清查,将苏服采框架内的目录清单纳入账簿附件审核材料中,针对未见询价单、采购小组讨论等问题,报账前及时做好检查,确保报账手续、报账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全省残联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管理线上培训,针对财务报支手续、政府采购平台运用等关键环节进行了重点学习,有效提升了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22.关于“专家残疾评定费用领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完善费用领取管理制度,联合卫健委健全评审通知制度,严格落实专家签到制度。
(2)明确机关评残工作人员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费用发放手续。截至目前,已向卫健委函商评定安排18次,已评定40批次,对专家签到表、评审通知等材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都进行了严格检查,切实保障评残工作的严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23.关于“超过3年的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已及时梳理往来资金,查明其他应付款未支付原因。对长期未结算的往来款项与相关科室进行一对一沟通,逐一处理。目前已退回南京苏邦医疗设备公司保证金1.1万元;退回乐宜适老化健康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5万元。
(2)已向财政申请将符合处理条件的往来资金—水电费8万元,用于中心大楼支付水电费,后续会继续督促部分合同到期单位退还保证金,在清理过程中及时将支付记录在电子账簿中。
24.关于“资产处置核算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修订《靖江市残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人、管理人的岗位职责,做好台账资料。
(2)根据资产系统中的资产分类、数量、入账日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经查,现有固定资产1327件。严格按照“一物一码”管理要求,对办公桌、装订机、茶水柜等固定资产条形码进行重新打印粘贴,仔细核对条码信息与资产实物信息是否一致,确保单位资产信息准确、完整无遗漏。
25.关于“惠残助残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渠道不畅”问题的整改。
(1)构建“线上+线下”政策宣传网络。线上,在公众号开设“惠残政策全知晓”“服务指南”等栏目,定期完善评残定残、补贴申领等惠残政策宣传。“惠残政策全知晓”栏目已发布相关政策9篇。线下在全市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政策公示栏,公示残疾人证评定流程等群众关心的内容,在服务窗口放置《残疾类别和等级分类国家标准》等手册,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2)发放残疾人证时,同步发放《靖江市残疾人基本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详细列明残疾人证、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就业扶持等惠残政策及申请流程。截至目前,已发放清单200余份,进一步提升政策告知与基层工作者能力。
(3)开展残疾人证管理核发、基本状况调查等业务知识培训班2期,围绕政策解读、问题处置等内容开展培训,覆盖镇、村两级工作者20人,通过理论测试、案例研讨等方式巩固培训效果,有效提升基层政策宣传与咨询答复能力。2025年,我市残疾人工作者在泰州市工作者知识竞赛上获团体第三名,一名残疾人工作者代表泰州队参加省知识竞赛获团体二等奖。
26.关于“与残疾群众联系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1)严格遵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整改期间,开展中心组学习3次,交流3次,强化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融合。
(2)开展残联系统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解剖麻雀”群众座谈会,主动下沉基层,摸清惠残政策执行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服务残疾人的难点、堵点问题,听取残疾群众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3篇,“解剖麻雀”调研报告1篇。
(3)加强对涉残服务机构的监管,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白内障定点手术机构等考核办法,通过“抽查+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常态化监管。核实服务人员信息1202条,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27.关于“未深入了解残疾人的精神文化需求”问题的整改。
(1)实施“益家益友 互疗互愈”残疾人专门协会阵地建设项目,联合靖城街道馨港湾残疾人之家建立聋人协会活动中心,提供政策咨询、技能交流、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艺术工坊、读书沙龙等特色活动,开展剪纸、绘画、书法、象棋等特色活动8场,参与残疾人60余人次,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群体互助交流,推动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2)建立残疾人需求调研机制,结合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和各项文体活动开展情况,开展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调查及文体活动满意度调查,已完成调查14627人,进一步梳理残疾人参与文体活动的难点,掌握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痛点,为后续精准开展文体活动提供了数据支撑。
(3)结合残疾人文化周,开展“文化助残下乡”专项行动,让残疾人得以就近参与文体活动,确保文化助残实效。全市13镇(办事处)均已制定文化周活动方案,面向东兴、新桥等地区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指导,建立活动效果反馈机制,为其后续活动开展提供依据。
28.关于“制度汇编内容错漏”问题的整改。
(1)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确保今后工作不再出现此类错误。
(2)严格对照现行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以及单位实际业务情况,重新修订完善《靖江市残联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确保制度体系完整。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制度汇编内容准确无误。
29.关于“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1月,已针对发现问题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第一形态提醒谈话,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2)重新修订《靖江市残联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账簿装订人员须对会计档案附件材料进行审查负责,定期对财务账簿等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及时做好会计账簿档案纠正工作。
30.关于“相关文书填写草率”问题的整改。
(1)统一政府采购验收单填写标准,加强对各业务科室报账材料中文书的填写规范性审查和监督,并就相关的附件填写咨询财政等单位,提高各科室填写文书准确性。
(2)加强对科室相关负责人文书填写规范性培训,提高文书填写准确性,确保相关报账材料有理有据,整洁明了。
(3)对居家托养报销财务凭证进行全面复查,细致审查政府采购验收单的填写混乱情况。组织科室全员深入学习政府采购验收单的填写规范,明确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验收人员、验收要求及验收责任,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同时,加大审核力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1.关于“‘一、二把手’带头贪腐”问题的整改。
(1)领导班子人员调整。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于2024年8月到任,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于2024年11月到任。
(2)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理想信念教育、政治忠诚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贯穿到党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政治自觉和实际效果。
(3)“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通过民主生活会对残联自身案件深度剖析、残联领域“解剖麻雀”调研,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来违规违纪典型案件的学习心得交流,党组成员做到对照反思,清醒认识违法违纪的沉重代价,坚决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32.关于“党组会议议事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1)专题学习《中共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纪实制度》,规范议事流程,强调“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决策规则,强化会前准备,办公室提前1天汇总需要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的议题,报党组书记审定。议题承办部门提交详细方案,对资料不完整的议题不予上会,由分管领导督促补充完善。
(3)规范大额资金支出管理,20万以上大额资金拨付全部提交党组决议,邀请派驻组参与大额资金讨论,累计讨论大额资金拨付14项,加强权力监督。
33.关于“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一把手”主持全面工作,将人事、财务、采购分开,由不同的分管领导负责,将权力分散。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促使领导班子成员间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机制,通过事前报备审核、事中参与监督、事后重点抽查对关键环节开展监督,确保决策科学、执行到位。
3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支委会专题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明确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召开频次、参会范围、议事规则、记录要求等,确保“三会一课”严格落实。
(2)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组织生活会各项要求,要求党员积极撰写发言材料,党支部委员负责收集党员发言材料,党支部书记对发言提纲审核把关,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确保年度组织生活会按照规定程序召开。
35.关于“会议要素记录不全、不准确”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党支部会议记录相关要求,明确一名党员作为专职党建联络员,负责日常“三会一课”记录,会议结束后,及时复盘,党支部书记定期检查“三会一课”笔记记录情况。
(2)严肃党支部会议记载簿规范记录,由党支部书记对专职党建联络员进行谈心谈话,提高思想认识。
36.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及时对2名党员同志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党费进行补缴,收取党费94元。
(2)全面梳理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民主评议等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和时间节点,避免因流程模糊导致管理漏洞。上半年,发展党员1人。
(3)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党员信息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变动、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在原有 “一把手” 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 的基础上,新增 “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的具体要求,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主动权和主导权。
(2)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重要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残疾人康复、就业、权益保障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闭环管理。6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38.“关于‘风险分析研判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6月2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讨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上半年残联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2)定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培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意识形态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宣传思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为做好舆情防范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上半年,共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6次,组织学习先进典型6次。
39.“关于‘主流阵地缺乏有效监督管理’”问题的整改。
(1)修订《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积极向上。
(2)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及宣传栏内容,围绕党的方针政策、残疾人工作重点、先进典型事迹等设置主题,使其成为展示残疾人事业形象的重要窗口,确保主流宣传阵地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切实发挥传播残疾人事业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作用。
40.关于“部分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执行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业务培训,重点学习《靖江市市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2)规范选拔流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手册》“十步工作法”的具体要求,对谈话调研推荐、考察谈话人数、公示期限、会议讨论等规定严肃落实到位。
(3)邀请派驻纪检组对干部选拔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对推荐票造假、考察失真等问题严肃查处,对已任用干部开展 “回头看”,组织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工作。
41.关于“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选人用人决策过程,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明确意见并记录存档,杜绝 “一言堂” 现象。
(2)全面梳理本单位岗位,根据岗位需求和人员特点,制定中长期交流轮岗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起草《市残联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9)》。
(3)经与组织部门沟通,康复部部长离最高任职年龄不满3年,符合暂缓交流或不交流的对象,故不进行交流轮岗。
(4)严格落实《靖江市市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严把选人用人重要关口,认真做好分析研判、推荐考察、任前公示、任职上岗等各环节工作。
42.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问题的整改。
(1)明确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档案管理业务的正式在编人员专职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专人专岗,不兼任与干部档案管理存在利益冲突的岗位。
(2)对现有干部档案进行全面清查,做好专项整理,重点核对 “三龄两历一身份” 等关键信息,缺失材料已补全,错误信息经审核后已按规定更正。
43.关于“‘政府采购流程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组织业务科室加强相关采购制度学习,做到即知即改,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学习,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采购流程,履行事前采购计划申报,经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相关项目的比价讨论(招标)、签订采购合同、提供服务等程序。
(3)适用于《政府采购服务类网上商城品目目录》的小额零星服务类采购项目,通过服务类网上商城进行采购。目前,残疾人服务审计项目、残疾人证档案管理项目等共有7个项目通过苏采服进行采购。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对事关残疾人事业长远发展的问题缺乏深入研究谋划”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江苏省、泰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对照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宣传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等五大行动,完成上半年残疾预防工作总结,不断提升公众残疾预防意识和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2)加强与卫健、教育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协调,做好牵头部门负责的强化残疾预防宣教、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等重点任务,做好配合部门负责的强化疾病致残防控、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等重点任务。截至目前,儿童残疾筛查20039人次,残疾人签约家庭医生服务10599名,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20余次、康复指导服务10000余人次,启动脊柱侧凸筛查。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85%,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98%,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100%。
2.关于“‘馨港湾残疾人之家’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1)靖城街道馨港湾残疾人之家、季市镇馨港湾残疾人之家已规范化开展康复服务;靖城街道靖西村残疾人之家已并入靖城街道馨港湾残疾人之家,常态化开展辅助性就业服务。市残联按季度调度各“残疾人之家”服务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服务常态化开展。
(2)全面梳理了各“残疾人之家”的服务场所、功能设置及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建立“一机构一清单”,制定改造计划,优化功能设施,提升硬件条件。靖城街道、季市镇新安村馨港湾残疾人之家设施设备已配置到位,其他机构正在采购中。
(3)修订了《靖江市馨港湾“残疾人之家”管理考核办法》,明确量化了“残疾人之家”康复训练、社会融合等综合服务要求。组织开展培训交流1次、现场观摩1次。按季度调度各“残疾人之家”活动及服务开展情况,强化机构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督,今年以来现场指导20余次,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促进各“残疾人之家”常态化、规范化、优质化运行。
3.关于“资金管理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组织编写预算同时,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在会上强调预算重要性和紧迫性,督促各科室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做到应编尽编,强化预算与实际需求相符。
(2)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每半年通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醒各业务科室提高资金执行率。对预算执行较低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财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4.关于“‘市残联与博爱康复医院服务合同时长、零租金’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1)靖江市残疾人联合会与靖江博爱康复医院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法院已经判决靖江博爱康复医院返还房屋、赔偿占有使用费损失及物业管理费损失。目前正处于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进行处理。
(2)在项目后续招引中,严格明确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对场地租金等采用考核减免的阶梯式扶持政策,将服务质量、机构运营规范性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扶持力度直接挂钩,形成“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良性循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残联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狠抓问题整改,压实政治责任。对巡察反馈及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逐条梳理形成“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将带头抓整改;班子成员要履行 “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坚持“当下改”与 “长久立”相结合,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深挖制度层面的漏洞,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弹。
四是转变工作作风,践行初心使命。始终牢记“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群众,倾听呼声、解决难题,以整改实效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0502333;邮政信箱:jjscl8899@163.com;通讯地址:靖江市植善路1号市残疾人社会服务中心大楼9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