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4 09:44
信息来源: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1050023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十八批信访(编号X3JS202411050023),泰州市靖江市江苏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上游附近,长江56号浮有一艘吊鞘船,未获得海事批复,长期违规占用水域岸线,作业期间接受油污,涉嫌偷排油污排放。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靖江海事处。

三、整改措施

1.信访所称“吊鞘船”实际为“鸿鑫海”轮,该小型船舶锚泊不需申请海事批复,不存在违规占用水域岸线和非法接收、排放油污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2.靖江海事处加强“鸿鑫海”轮锚泊期间的监管,督促其规范处置船舶污染物,严厉打击非法接收、排放油污等行为。

四、完成时限

已完成整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靖江海事处加强“鸿鑫海”轮锚泊期间的监管,督促其规范处置船舶污染物,严厉打击非法接收、排放油污等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7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