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的公示(靖江市五瑞桥沙石场)

发布日期:2025-02-08 17:19
信息来源:靖江市交通局

靖江市五瑞桥沙石场: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苏泰靖)港经证(11024)号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从即日起注销靖江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12月3日向你单位颁发的(苏泰靖)港经证(11024)号港口经营许可证。

你单位不得再从事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及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等业务的经营。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靖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靖交港其他字【2025】00002号.pdf

靖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