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26日对靖江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6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3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统筹部署,确保整改工作高位推进。巡察办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精神,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事项。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扎实有力的举措,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二)坚持问题导向,系统研定整改方案举措。针对巡察指出的15个方面49项具体问题,局党组逐条对照、深刻反思,认真研究制定《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形成整改任务清单125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并按程序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报送整改方案,主动接受监督。积极督促各责任主体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做到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确保各项措施可操作、可检验。
(三)压实过程管控,强化整改监督跟踪问效。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块负责、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施整改项目台账管理,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定期汇报、督查通报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和堵点。严肃整改纪律,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巡察反馈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教育引导,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
集中整改期间,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项任务均按计划推进。截至目前,125条整改措施已完成82项,占比达65.6%。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1. ‘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精心安排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执行率100%。
(2)年初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每月排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会前将会议议题和学习内容交局党组书记审阅后下发至各党组成员、列席人员,确保“第一议题”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 关于“2.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4)一是加强财税联动,强化收入预测分析。2025年1—8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5654万元,同比增长5.4%,税占比73.9%,完成人代会目标的66.7%。其中,税收收入447310万元,同比增长3%;非税收入158344万元,同比增长12.8%。二是严格支出管理,规范经费审批程序。2025年1—8月办结部门追加经费事项数量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30.9%,涉及金额同比下降4.11%。三是提请出台《靖江市市级零基预算改革方案》(靖政发〔2024〕63号)、《靖江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的实施意见》(靖政办发〔2024〕39号),印发《市级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支出规划编制方案》(靖财预〔2024〕6号)等文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零为基点,破除基数依赖,优先保障“三保”支出。
3.关于 “3.改革推进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6)组织预算、相关业务科室开展《省级零基预算编制导则》等文件的专题集中学习研讨,重点聚焦打破“基数+增长”传统模式、明确支出保障顺序、强化项目库全生命周期管理及绩效导向等核心要点,结合往年延续性项目与新申报项目进行实务案例剖析,以统一政策理解与审核尺度。制定并印发《靖江市零基预算工作指引》,明确预算编制原则、项目分类与测算标准,确保各部门在申报预算时有章可循,切实将零基预算改革要求落到实处。
(7)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汇报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零基预算改革情况,提请市政府出台《靖江市市级零基预算改革方案》(靖政发〔2024〕63号),督促预算单位增进零基预算协同意识,凝聚改革合力。
(8)印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靖江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靖江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靖财行〔2025〕7号),并会同外办印发《靖江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靖财行〔2025〕8号),明确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费标准,确保相关支出有据可依。
4. 关于“4.预算编制不够精确”问题的整改。
(9)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已督促市发改委、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分别将苏源热电供气财政补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分别足额编入2024年、2025年部门年初预算,做到预算编制完整准确。
(10)在《市级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支出规划编制方案》(靖财预〔2024〕6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编制2025年预算时,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资金资产统筹力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集中财力精准高效保障大事要事。
5. 关于“5.部分省下达资金结余结转数额较大”问题的整改。
(11)全面梳理2023年度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上级转移支付指标情况,并已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12)提请出台《靖江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的实施意见》(靖政办发〔2024〕39号),印发《市级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支出规划编制方案》(靖财预〔2024〕6号)、《关于做好2024年财政资金结余结转工作的通知》(靖财预〔2025〕3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逐项梳理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了解进度慢的原因,对各部门发放提醒函,督促其在合规的前提下,加快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
6.关于“6.部分预算执行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13)共涉及两个项目,截至目前,一个项目结余资金已结转至2025年预算,经部门反馈,预计年内使用完毕。另一项目2024年预算指标执行率为97.5%,剩余指标已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同时积极督促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14)全面梳理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项目情况,分类施策:
一是“由于项目储备不足,涉及12个单位20个项目”:①其中1个项目,因2023年无企业符合申报要求,泰州从今年起不再出台相关政策,该项资金无法使用,拟统筹用于同类项目支出。②1个项目因项目已结束,剩余指标拟统筹用于同类项目支出。③8个项目已全部支出;④10个项目,截至2025年8月末预算指标执行率达55.78%。
二是“由于项目进度原因未到支付节点,涉及35个单位106个项目”:①其中48个项目已全部支出。②39个项目已结束,截至8月末预算指标执行率54.48%,2025年未结转指标及剩余指标拟收回财政统筹。③其他因进度未达支付节点或结算手续未齐全导致执行率偏低的19个项目,截至8月末预算指标执行率69.23%。
7. 关于“7.财政‘大监督’广度和深度不足” 问题的整改。
(15)在与省财政厅监控规则保持同步的基础上,制定个性化监控规则,按照“预警—核实—处理”的流程对预算执行开展动态监控,对预算单位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等内容进行监控,对疑似违规事项及时向预算单位或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作出预警提示,加强财政支付事前预警。如:对只填写“报销” “费用”“服务费”等用途模糊不清的支付申请,一体化系统直接退回;对疑似不符合工资福利、往来、“三公”经费规定的支出用途,一体化系统将预警,由相关业务科室核实处理;对疑似违反规定购买名贵特产或不符合规定支出用途的支付申请,一体化系统将提醒记录,纳入业务科室日常财务监管。
(16)利用预算一体化平台执行动态监控,对触碰预警系统的支付内容及时纠正处理。对单笔支付金额超过50万元的支出项目进行监督审核,防范财政资金支付使用风险。根据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支出的动态监控结果,提醒并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要求公务卡报销占比为零的单位要重点核实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包含公务卡报支相关条款、现金报支是否符合公务卡制度有关规定。
8. 关于“8.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未能沉底到边”问题的整改。
(18)全面梳理截至2024年4月末,2022年及以前年度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结存在相关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一是3个项目已结束,2024年4月末结余资金的支出进度为54.48%,剩余结余资金拟统筹用于同类项目。二是其他5个项目结余资金支出进度为70.09%。剩余资金,一方面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合规程序确定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另一方面督促部门(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完善相关结算手续,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19)进一步强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管理,保证资金拨付进度。经梳理,2025年1—8月,我市收到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分配率为9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分配率为91.81%;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分配率为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分配率为100%。另外,强化与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督促部门在合规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指标核对。
9. 关于“9.监督成果应用不充分” 问题的整改。
(20)印发《靖江市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操作规程》(靖财监〔2025〕1号),明确财会监督工作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财政检查和财政核查的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财会监督行为。
10. 关于“10.未按规定统一管理国企年报审计工作”问题的整改。
(22)2024年6月、2025年4月分别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3家事务所开展2023年度及2024年—2026年出资人审计工作,重点审计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市场化投资项目、融资、出借担保、工程建设和大宗采购、资产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
(23)印发《市国资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出资人审计工作的通知》(靖国资办〔2025〕53号 ),结合我市实际,持续开展出资人审计工作。印发《市国资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出资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靖国资办〔2025〕56号 ),督促相关企业围绕审计发现问题做好整改,着力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11. 关于“13.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滞后”问题的整改。
(30)制定《2025年度靖江市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实施办法》(靖考发〔2025〕2号),将工资总额管理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综合考核范围,督促国有企业建立完善员工市场化管理制度。
12. 关于“14.评审专家失管”问题的整改。
(31)已组织对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我市入库专家登记信息逐一审核,对资格证明材料缺失未能补正或存在其他须解聘情形的29名人员,省财政厅已作出解聘处理。
(32)督促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品目严格对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类标准(试行)》抽取相应类别专家,不得抽取一类评审类别(无二类评审类别的除外)或跨类别的评审专家(个别评审当日补抽专家的项目除外),不定期查看项目评审专家抽取情况,今年以来已查看32次,均按规定要求抽取对应或相应类别专家。
(33)强化对新入库专家评审类别的初审把关。重点依据专家的职称证书、从事工作经历等方面确定评审类别,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通知准入库专家,待修改正确后进行审核,初审后报泰州市财政局复审、省财政厅审定后入库。2025年已审定入库14人。
13. 关于“15.采购过程管控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35)强化对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的监督审核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修改完善,对共性问题及时通过线上工作群解答提醒,确保采购单位规范编制发布各类公告、公示信息。截至目前,我市今年共发布各类公告、公示信息1102条,要求相关采购人修改完善各类公告、公示信息9条。
14. 关于“16.工程类采购方式过于单一”问题的整改。
(36)组织采购人、代理机构认真学习《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发包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靖政办发〔2022〕40号)要求,督促采购人加强工程项目采购需求管理,采用适当方式进行采购。
(37)积极督促采购人根据工程项目采购需求特点合理选择采购方式,2025年截至8月末,各采购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工程项目44个,占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总数的89.8%,资金节约率达33.36%。
15. 关于“17.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问题的整改。
(38)今年以来,多次提请召开市级层面会议,传达上级债务化解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督促国有企业进一步增强债务管控责任意识。2025年5月制定《2025年债务管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围绕全市年度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对开发园区、国有企业分解下达重点工作任务,督促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多措并举落实化债资金来源,加大隐债置换和自主化债力度,确保年末债务风险等级维持在绿色区间。
(39)今年以来,我市排实排细土地出让计划,加快工作推进,落实化债资金来源。
(40)根据《关于靖江市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提级备案的通知》,组织国企定期梳理上报符合条件的项目,落实资金来源、优化平衡方案,从源头严防通过国有企业新增隐性债务,2025年截至8月末已累计向泰州市债务办上报备案24个国企重大投资项目。督促各园区、各国有企业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要求,高效合规使用置换债券;督促江阴园区通过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推动资产盘活处置等方式落实化债资金来源,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
16. 关于“18.经营性债务成本仍然较高”问题的整改。
(41)“一企一策”分类设定年度经营性债务成本压降任务,严禁踩线融资、严控超成本上限融资,2025年截至8月末,我市未发现融资平台公司超成本上限融资和踩线融资行为。
(43)鼓励国有企业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
17. 关于“19.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44)联合市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通知》(靖安委办〔2024〕19号),明确市属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以及出资人职责,压紧压实监管责任。
(45)进一步强化对国企安全生产的督促力度。今年以来,转发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相关文件 5 次,及时将各项工作部署要求传达至市属国企;下发各类工作提醒函 6份,紧盯关键环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组织专题培训及教育参观学习活动 2 次,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针对节假日、恶劣天气等特殊时点强化对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抽查检查 3 次,确保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46)已将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纳入2025年度靖江市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引导市属国有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生产过程风险管控,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8. 关于“21.行政执法案卷质量需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49)积极派员参加全省财政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和我市基层综合执法暨行政应诉能力提升培训班,主动提升财政系统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通过微信工作群等线上平台发布行政执法学习资料,督促各业务科室人员加强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业务流程的学习,2025年7—8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要求相关科室人员“泰州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参与不少于20学时的网络执法课程,并通过执法专业测试。积极参加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情况调研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对巡察指出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缺漏部分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案卷质量。
(50)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主动上网公示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行政检查标准、行政检查计划等情况,并全面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行“扫码入企”以及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9. 关于“22.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51)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已开展学习9次。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上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
(52)坚持压实主要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市纪委办《关于建立“3+1”清单制度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7月初向市纪委报送上半年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和上半年负面清单整改情况,并研究制定下半年负面清单。组织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39份,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
(53)强化财政系统党员干部监督管理。6月份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填写《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表》,及时掌握干部重要情况;严格执行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事后报告制度和中层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共有3名干部进行报备。
(54)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要学习内容,确保入脑入心、学以致用。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集中整治,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提醒、警钟长鸣。今年以来已开展“学规悟理强作风 凝心聚力促发展”开放式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财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等活动。
20. 关于“23.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56)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组织全体财政干部梳理廉政风险点,认真、全面、重点排查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隐患,共排查廉政风险点794个,制定防控措施823条。
(57)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财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的监督检查,已及时将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报送派驻组审查。
21. 关于“24.群众举报问题核查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58)依托“泰州数字阳光信访”平台,审慎对待移交的问题线索,对群众举报事项进行多方面调查核实,确保问题查清查透。
22. 关于 “25. ‘第一种形态’运用有缺失” 问题的整改。
(60)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准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纪律建设的通知》(靖委办〔2024〕1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思想认识,提高运行“第一种形态”校准纠偏的能力和水平。
(61)认真贯彻《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规则》相关精神,根据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局党组已采取“第一种形态”对1名中层干部作提醒谈话,采取“第二种形态”给予1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62)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局分管领导已对中层正职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逐一进行谈话提醒,至今已谈话18人。积极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对年轻干部、中层重要岗位干部、新入职干部和基层财政部门中层干部等不同群体分别进行廉政提醒,督促守好纪律底线,至今已开展集体廉政谈话4次。
23. 关于“26.警示教育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
(63)进一步做深做实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强化身边人身边事的教育威慑力。及时在党支部通报支部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局机关党组织共通报党员违纪违法案件2起。
(64)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及时性。组织开展年轻干部座谈会和新入职干部廉政座谈会,督促年轻干部和新入职干部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坚定理想信念。通过观看年轻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帮助系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强化节点警示教育和风险警示教育,在春节、端午等重要节日前,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和集体廉政谈话,通报典型案例,提醒党员干部严守底线。
24.关于“27.对基层财政人员管理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65)出台《关于靖江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财政部门的通知》(靖财办〔2025〕2号),要求班子成员不定期到基层走访,为加强基层联系提供了制度保障。6月,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走访挂钩联系基层财政部门15个,与基层财政干部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基层财政运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25. 关于“28.管理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68)强化对基层财政干部日常考勤的监督。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牵头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走访城南、城北、孤山等基层财政部门,了解基层财政干部日常管理情况,督促强化责任意识、规矩意识。
26. 关于“29.基层财政领域违法违纪发案率较高”问题的整改。
(71)4月份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7月份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将刘某某案件纳入案例剖析,深刻反思内在原因和存在漏洞,做到以案释纪、警钟长鸣。
(73)年初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和中层正职民主测评,3名基层财政部门中层干部代表分别围绕思想学习、年度工作成效、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汇报,其他中层干部以书面形式进行述职述廉。
27. 关于“30.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74)强化财务审核把关。对发现的报销凭证不全的问题,已责令相关责任人补充完善报销凭证的具体明细。对发现的发票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的问题,已与经销商联系及时清收并追回相关资金,同时进行支付更正操作。采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增强财务工作责任意识,明确财务工作的严肃性。
28. 关于“31.费用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76)进一步规范相关费用支出管理,2025年退休人员活动费已停发。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已严格按照《靖江市财政局财务报销内控制度》要求,制定完善加班工作餐记录表。
(77)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开展费用支出审核专题培训,督促严格按照《靖江市财政局财务报销内控制度》要求,从严审核把关支出凭证,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29. 关于“32.费用核算不准确”问题的整改。
(78)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控制机制,确保资金合理、高效使用。经查,今年以来未发现挤占挪用情况。
(79)已责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经费支出所涉及的经济科目的具体使用要求和标准。强化与各归口科室的沟通对接,梳理并明确各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全面提升会计核算工作的精准性和规范性,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目前职工体检费已分单位编制部门预算,2025年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净水器滤芯维护费和报刊费用均正确使用经济科目。
30. 关于“33.办公用品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80)已按要求建立国资办办公用品领用台账,相关科室均严格实行领用签字登记,进一步规范了办公用品的领用流程。
(81)组织召开《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专题学习交流会,重点解读核心章节,并结合“过紧日子”要求,督促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强化办公用品领用管理,避免浪费。
31. 关于“34.通用办公设备配备超限额”问题的整改。
(83)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固定资产配置、购买。目前已完成对全局通用办公设备的彻底摸排,做到资产存量、使用状态及使用年限底数清、情况明。对闲置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调剂使用,从源头上避免了重复购置和浪费。
32. 关于“35.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84)局机关党委积极督促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内容的了解,确保制度执行不打折扣。今年以来,各支部均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开展“三会一课”。
(85)强化党务工作培训力度。6月份局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详细讲解基础党务事项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基础党务工作水平。
(86)强化局机关党委定期监督检查。局机关党委向各党支部、党小组下发工作提示,传达基础党务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对各党支部、党小组记录本进行检查1次,并提醒及时整改完善。
33. 关于“36.组织生活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87)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今年以来,已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1次、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88)局机关党委积极督促各支部、各党小组,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靖江市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试行)》,提高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保证组织生活会质效。
(89)强化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质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向组织部报送市委巡察专项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相关材料,主动接受监督。局机关党委已组织对2024年度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
34. 关于“37.支部集中学习内容不聚焦”问题的整改。
(90)局机关党委每月及时下发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政治活页,督促各支部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引导支部党员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
(91)局机关党委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支部在开展党员大会时要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各支部“第一议题”制度执行率100%。
35. 关于“38.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92)局机关党委全面把关掌握党员关系转移情况,及时督促各支部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和接收情况记录,今年以来已办理2名党员转出。
(93)强化党务工作定期培训。6月初局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重点围绕基础党务工作关键环节进行讲解,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36. 关于“39. ‘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95)认真贯彻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局分管领导已对分管科室重点党员干部逐一进行谈心谈话,至今已谈话18人次,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凝聚思想共识。
(96)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2025年截至目前局党组已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次。
37. 关于“41.主流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99)积极开展“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专题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梳理财政部门宣传材料和访谈内容,大力宣传财政今年以来的工作成就和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的思路举措,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大力建设网评员队伍,成立市财政局“青年学习小组”,组织青年干部积极撰写网评文,至今已撰写17篇。
(100)认真学习《关于对全市各类讲座论坛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靖委宣〔2018〕3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报备手续,今年以来已报备3次。
38. 关于“4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102)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靖江市市镇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相关流程规定,规范选拔任用步骤。
39. 关于“44.干部队伍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107)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内部轮岗交流的通知》(靖组字﹝2025﹞16号)文件要求,制定轮岗交流方案,至今已交流4名中层干部。
40. 关于“45.干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11)组织关键岗位干部梳理廉政风险点,认真排查思想建设、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今年以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794个,制定防控措施823条。
(113)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述廉会,督促科室(单位)负责人、基层财政部门负责人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主动接受局党组的监督。
(114)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至今已谈话18人,局党组对1名干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115)出台《关于靖江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财政部门的通知》(靖财办〔2025〕2号),领导班子成员积极走访基层财政部门,对基层财政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员日常考勤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开展廉政提醒。认真研判队伍建设情况,将在同一基层工作时间较长的党员干部进行轮岗,督促基层财政部门对岗位定期进行分工调整,今年以来基层财政共交流轮岗2人。
41. 关于“46.干部档案管理需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119)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2025年人事档案跟班培训,系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各项规范与流程,掌握分类、归档、数字化等关键技能,进一步深化对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重要性的理解。
42. 关于“49.对需要财政部门督促整改的问题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24)全面分析频繁出现问题的原因,逐一落实整改要求。一是印发《市级2025年部门预算和2025—2027年支出规划编制方案》(靖财预〔2024〕6号),督促各部门(单位)提高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提请市政府出台《靖江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靖政办发〔2024〕20号),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质量。三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专项债券项目相关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按合同约定和施工进度履约付款。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2.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3)坚持学用结合。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等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财政经济国资国企工作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定期开展交流讨论。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交流研讨1次;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经济国资工作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交流研讨3次。
(5)建立财政交流制度。刊发《财政交流》,鼓励科室,特别是年轻干部积极研究财政政策,并开展调研,论方法、话破局,谋实策、控风险,推动财政国资改革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已刊发5期。持续深化“财政大讲堂”机制,积极筹备第四期活动,通过前期调研,聚焦财政干部重点关注课题和短板弱项,选取“政府采购”“会计实务处理”等方向进行课程准备,预计11月份开展活动。
2. 关于“7.财政‘大监督’广度和深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17)组织全市部门单位开展2025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工作,加强对部门上报监控信息审核力度,对序时进度预警为“红黄”灯的项目,严审执行偏差原因及有效改进措施,督促部门单位及时纠错纠偏。压实部门(单位)预算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会监督和纪律约束,初步拟定《市级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支出规划编制方案》。
3. 关于“9.监督成果应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21)结合工作职责,要求相关业务科室拟定对归口管理单位、项目的检查计划,有序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检查结论或整改通知,要求被检查单位及时对照整改。2025年以来,已针对投标人串通投标等行为下达2项行政处罚。印发《靖江市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操作规程》,明确财会监督跟踪落实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和时间要求,要求各科室(单位)将专项监督处理、处罚决定作为编制部门预算或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重要依据。
4. 关于“11.经营性国有资产未集中统一监管”问题的整改。
(24)截至目前,4家相关企业已制定股权划转工作方案,审计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1家企业已形成清理注销工作方案,正在按规定履行相关流程。
(25)印发《关于将部门管理国有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通过股权划转、清理注销等方式,有序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5. 关于“12.部分国有资产闲置或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26)积极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收回租金。截至2025年8月末,已收回拖欠租金29.452万元。
(27)引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通过完善权证、整合利用、合作共建等工作举措,推动资产高效盘活,截至2025年8月末各单位已完成11宗资产权证办理,盘活资产面积约26.43万平方米。
(28)目前正参照《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资〔2025〕159号)文件精神,更新完善《靖江市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流程,待《细则》完成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后印发。
6. 关于“13.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滞后”问题的整改 。
(29)拟定《关于规范靖江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管理的意见(讨论稿)》,以“总量控制、科学设岗、市场化定薪、精准化考核”为导向,对国有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强化工资与效益联动。
7. 关于“15.采购过程管控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34)全面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督促采购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管理等要求,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截至目前已备案部门12家。同时强化政府采购培训,今年已对部分政府采购专管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1次。
8. 关于“18.经营性债务成本仍然较高”问题的整改。
(42)扎实开展新一轮国资国企深化改革提升行动,截至2025年8月末已完成改革总任务量的97%。自市委巡察开展以来,我市新增1家AAA评级公司,2家AA+评级公司,国企发展质态稳步提升。同时,以“1310”考核体系为导向,研究制定《2025年度靖江市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将考核范围延伸至所有实体化子公司、覆盖企业各经济单元,重点考量每个资产经营板块的实际成效,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9. 关于“20.普法宣传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47)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2025年6月通过“进企业、进农户”的方式,开展针对性财政政策、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培训,2025年年初开展采购人政府采购政策培训1次。
(48)组建财政系统普法队伍,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财经法律法规纪律以及相关政策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财政普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10. 关于“22.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55)强化财政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组织修订《靖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规范业务流程,堵塞财政系统政府采购领域制度漏洞。
11. 关于“24.群众举报问题核查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59)全面梳理近5年群众举报问题线索,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分析,暂未发现存在其他问题没有摸准的情况。
12. 关于“27.对基层财政人员管理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66)积极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基层财政部门中层干部开展廉政座谈会,对各基层财政部门队伍思想工作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了解,并作廉政提醒。
13. 关于“28.管理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67)认真开展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每季度开展民主测评和实绩展示,将平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中,作为年度评优的依据。
(69)落实《靖江市财政局干部激励积分制考核办法(试行)》,组织财政干部填报干部激励考核积分申报表,对干部积分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强化干部管理。
14. 关于“29.基层财政领域违法违纪发案率较高”问题的整改。
(70)组织基层财政部门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制度漏洞,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全市15个基层财政部门已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251个,制定防控措施261个。
(72)加强对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重点围绕财经纪律执行、内控制度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镇(园区、办事处)针对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民生领域服务外包情况等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25年7月20日—8月20日,组成三个核查组至各镇全面开展专项核查工作。
15. 关于“30.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75)严格对照《靖江市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对内部财务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与重点排查。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纳入财会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将内审工作从“事后监督”向“事中控制”和“事前预警”延伸,实现了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监督。2025年5月28日,接受2024年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检查,目前存在问题正在整改,预计9月底完成。
16. 关于“34.通用办公设备配备超限额”问题的整改。
(82)对固定资产按照以账对账、以账对物、账务互对的方式进行全面梳理,2025年上半年清查盘点出局机关及部分下属事业单位超过使用年限、确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共计564件,并已将报废核销申请按程序提交局办公会审议通过。8月1日已收到《市国资办关于同意靖江市财政局核销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靖国资办〔2025〕66号),目前正在履行资产处置程序,确保处置过程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17. 关于“38.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94)建立健全机关党委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局机关党委向各党支部、党小组下发工作提示,传达基础党务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已对各党支部、党小组党建工作台账检查1次。
18. 关于“40.宣教活动频次不多、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97)认真学习省财政厅《2025年“财政宣传月”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精心谋划我市财政宣传月活动方案,确保财政法规政策精准送达目标群体、政策落地转化效果明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相关活动拟于9月中下旬集中开展。
(98)根据工作实际,积极选树财政系统先进典型,及时报送专项奖励人选,并在系统内宣传先进事迹,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升看齐意识和争先精神。
19. 关于“41.主流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01)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报送风险排查情况。对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靖江发布”公众号等线上媒体的内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把好关口,提高质量。
20. 关于“4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103)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照我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十步工作法”,准确把握各环节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尚未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1. 关于“43.个别批次动议酝酿、推荐等环节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104)职级晋升时,全面梳理符合晋升资格的人选,按照调研谈话推荐、会议投票推荐、考察谈话、会议研究、公示任职等程序依次推进,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晋升过程全程纪实、全程监管。进一步完善考察工作,综合运用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情况,着重考察政治素质,严防“带病提拔”。
(105)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分析研判,在讨论是否列为考察对象时综合考虑、审慎研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今年以来,我局尚未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06)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靖江市市镇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做深做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通过纪实流程“清单化”、纪实材料“规范化”、纪实责任“精准化”,进一步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不断提升干部选任质量和水平。
22. 关于“44.干部队伍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108)积极开展机关和基层有序轮岗交流,今年以来已推动1名机关干部到基层财政部门交流任职。
(109)全面梳理事业单位聘岗情况,逐步对事业管理岗位上的中层干部进行聘用,今年以来已聘用3名。
(110)强化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初步制定靖江市财政局干部队伍建设5年规划,待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实施。
23. 关于“45.干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12)认真学习靖江市《关于贯彻落实泰州市委“三项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靖发〔2018〕42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能上能下机制的精神内涵和重要作用。今年以来未有相关情况。
24. 关于“46.干部档案管理需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
(116)全面梳理财政系统干部档案,至今梳理出三龄两历认定存疑干部10人,均已联系提供佐证材料;专审表填写不规范45人,已更新6人。
(117)规范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梳理出缺少续签合同56人,截至2025年8月已续签29人。
(118)认真整理2024年度人事档案归档材料,截至2025年8月已更新目录176人。
25. 关于“47.巡察、审计整改落实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20)全面梳理2018年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提出的具体问题,与本轮反馈问题逐一对照合并,对同类问题强化分析研判,剖析问题根源,协同推进整改。
(121)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以来党组会(含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精神2次,传达省市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要求、研究部署相关工作7次,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加大整改落实力度。
26. 关于“48.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牵头整改仍未完成”问题的整改。
(122)通过发函提醒开发区国资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求相关国有公司按月向市国资办报送清收进展,进一步压实清收主体责任,强化跟踪问效。
(123)强化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今年以来已召开局党组会听取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3次,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办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督查。针对需持续整改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动态更新整改台账,做到“销号不销责”。
27. 关于“49.对需要财政部门督促整改的问题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25)组建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组,全面梳理近3年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科室动态更新整改台账,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做到反馈问题不反弹回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三个月集中整治、半年内全部完成”的总体目标,坚持集中攻坚与常态推进相结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紧密衔接,与全面深化财政国资改革协同推进,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规范财政管理、提升机关效能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决贯彻“‘财’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全面引领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充分发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持续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紧扣序时进度,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坚持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衔接,治标与治本相统一。对需持续跟进的整改任务,继续实行建档督办、动态销号管理,改好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在半年内全面完成;对于涉及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强化分析研判,积极探索创新。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
(三)聚焦源头治理,加快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发挥制度建设在巩固整改成效中的重要作用,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预防。以点带面推动成果转化,不断建立健全财政国资长效监管机制,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真正达到以巡察整改促进工作落实、作风改进的目的,营造财政系统胸怀大局、勇立潮头、勇挑大梁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