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8 09:02
信息来源: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1030030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十六批,X3JS202411030030,泰州市靖江市靖城镇龙王村,有一租户在东龙王殿岱16号榨油店房子后面进行发黑加工,污水未净化处理直排。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市人民政府靖城街道办事处。
三、整改措施
责令该加工点停止加工作业,对4个不锈钢箱体内的溶液依法依规处置。
四、完成时限
已完成整改。
五、整改完成情况
1.2024年11月,经营者陈天明已拆除了加工设备,自行退出经营。靖城街道办事处已委托靖江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将4个不锈钢箱内的溶液和化粪池内废水清理处置,共转移危险废物0.95吨。
2.加强日常巡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该场地不再经营非法项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2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上一篇:
靖江市公证处收费公示
下一篇: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