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靖江市卓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1-09 10:34
信息来源:靖江市人社局

靖江市卓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于2025年1月2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你单位未予回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具体内容如下:你单位职工魏小华(身份号码32108619******0444)于2021年1月8日在工作时突发昏迷倒地,2021年1月9日经抢救无效死亡,2022年7月6日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魏小华视同工伤。2024年4月30日,靖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靖劳人仲案字(2022)第494号仲裁裁决书确认你单位应向魏小华家属赵秀英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合计924524元。2024年9月27日,靖江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1282执304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终结靖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靖劳人仲案字(2022)第494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程序。为此魏小华家属向我单位提出了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第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发出催告通知如下:

1.你单位须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情况予以核实,并依法向魏小华家属赵秀英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支付魏小华工伤保险待遇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予以先行支付,并有要求你单位向工伤保险基金偿还的权利。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珉涔    联系电话:0523-80292309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邮政编码:214500


靖江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