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12-106)

发布日期:2024-06-05 15:22
信息来源: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12-106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编号:12-106,靖江市生祠镇大靖港路靖星洁净管业公司从事不锈钢型材酸洗,1.无环保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直排。该企业曾被环保部门查处,但目前仍在晚间时段违规生产;2.企业无危废管理计划、审报、转运等台账资料,年产150余吨危废处理去向不明,要求立案查处。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市生祠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1.靖江靖星洁净管业有限公司按要求制定危废管理计划,按规定通过国家危废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危废资料。

2.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的自行监测要求开展企业自行监测。

3.针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四、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之前

五、整改完成情况

1.靖江靖星洁净管业有限公司已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已按规定通过国家危废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危废资料。

2.已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3.靖江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立案罚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0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